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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县“县负全责”经济落后县省负担7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现状

  □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珠三角6个地区超过1500元,省内其他15个地区中,6个地区不到400元,9个地区在400~500元之间;人均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珠三角6个地区接近或超过1000元,其他15个地区中,12个地区在200元以下。

  □2004年我省教育总经费预计为747亿元,省财政所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不到21亿元,绝大部分来自县级以下政府;“普九”期间全省教育欠债达73亿元。

  提议

  □把各县划分为经济发达、中等发达和经济落后三类地区:经济发达县,实行“县负全责”体制,由县财政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部经费;中等发达县,实行“以县为主”体制,省级以上财政可对教师工资、维修改造补助30%资金;经济落后县,实行“以省为主”体制,省级以上财政应承担70%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

  本报讯昨日,针对粤东、粤西和粤北大部分县难以承担义务教育发展的巨大投入,导致与珠三角存在巨大的区域差异的现状,黄齐基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建立和健全我省义务教育财政的保障机制和义务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提高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财政负担过重省财政负担太轻

  据了解,珠三角地区与其他地区的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和人均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差距悬殊(详见左表)。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也偏低,导致农村义务教育长期投入不足。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04年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我省预算内教育拨款比上年增长12.73%,远远低于经济水平相当的浙江省(23.10%)和江苏省(22.13%)。

  虽然各地制定了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但粤东、粤西和粤北大部分县没有执行,相当一部分县财政几乎都是零预算、零拨付,中小学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普遍少得可怜,仅靠杂费收入和临时赊欠维持。

  “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确立后,财政权和事权划分不太合理:根据省财政厅统计,2004年我省教育总经费预计为747亿元,省财政所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不到21亿元,绝大部分来自县级以下政府;在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支出已占县级财政的第一位,有些达到县本级财政收入的100%甚至更大,而来自省级以上政府的直接负担则太轻。

  “普九”期间全省教育欠债73亿元

  虽然2005年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年-2010年)》,提出实施振兴农村义务教育行动规划。但关于实施解决我省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五项工程”和布局调整的安排,从2005年至2007年省财政每年建设资金总投入合计不超过6亿元;分配到68个山区县平均不到0.08亿元。

  “普九”期间全省的教育欠债达73亿元,税费改革和“一费制”后,切断了基础教育债务的偿还渠道,而地方经济基础薄弱,能保证教师吃饭问题已经很难。义务教育沉重的债务,带来教育的恶性循环,奢谈教育的再投入,2003年省财政拨出20亿元专款清理教育欠债,也仅仅还了不到30%。

  按经济水平制定经费分摊机制

  黄齐基等代表建议,首先要建立和健全我省义务教育财政的保障机制和义务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包括提高补贴标准,教师在山区服务期间可以考虑每月增加500元左右的水平,从而建立起激励机制。

  其次要提高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支付力度。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各县的人均财力和义务教育的最低需求,把各县划分为经济发达、中等发达和经济落后三类地区,并据此确定省、市、县三级财政之间不同类型的经费分担机制,省级财政分专项完善转移支付模式,提高转移支付的刚性。经济发达县,实行“县负全责”体制,由县财政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部经费;中等发达县,实行“以县为主”体制,省级以上财政可对教师工资、维修改造补助30%资金;经济落后县,实行“以省为主”体制,省级以上财政应承担70%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本报人大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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