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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收买被拐儿童骗捐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0:08 武汉晚报

  福利院收买被拐儿童骗捐款

  事发湖南多名被告领刑

  据新华社电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24日对湖南省衡阳市部分福利机构收买被贩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涉嫌拐卖儿童的9名广东、重庆、湖南籍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嫌收买被

拐卖儿童的衡东县福利院原院长陈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自2002年12月以来,段美林、段月能、段子林、吴代超、吴代群等人在广东省吴川、湛江等地从“人贩子”梁桂红、吴观德、刘志东等手中购买婴儿,然后带回衡阳,以每人3200元至4300元的价格卖给衡南、衡阳等6县市福利院。

  上述民政福利机构的相关人员收买婴儿后,伪造弃婴等证明材料为婴儿取名、入户,尔后又以涉外送养、国内收养等形式获取捐赠款。2005年衡阳市这些福利机构就从婴儿贩子手中违法、违规接收婴儿共78名。

  2月17日衡阳市有关部门对衡阳市民政局局长欧迪赛、副局长李莲玉等23名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其中,衡阳县民政局局长邓光阳、衡东县民政局局长周立群因工作失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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