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杀父母要收凶手做义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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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0:14 沈阳今报 | ||
案件回顾 去年6月23日晚上,同学小河在第一节晚自习后,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同学小明便去抢,两人为此产生了矛盾。小河、小明两人便相约晚自习下课后操场上见。当日 21时许,二人如约来到操场。而小明还喊了小康在内的几个同学帮忙扎场子。在抓扯打斗中,小河拔出随身携带的不锈钢水果刀反击,黑暗中刺伤了小康颈部。因颈动脉被刺断引发小康失血性休克死亡。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肇事学生在去年11月25日被合川市法院一审判刑4年。此案上诉到市一中院后,该院在23日专程到合川市法院二审宣判,肇事学生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判处3年徒刑、缓刑3年。肇事学生家长为此赔偿4万元钱。 2月16日,市一中院前往调解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最终达成协议,由小河家长拿4万元,学校拿1万元赔偿给吴刚。 小康舅舅杨通海称,学校还在调解成功的当天办了顿招待。席间,小河的舅舅冲着小康父母说:“有个事看你们同不同意,小河(释放)出来了认你们当干爹干妈,跪在你们面前认个错,你们看可不可以?”妹妹、妹夫当时就答应了。 吴刚说:“死去的已经死了,应该让活着的好好的活。只要不毁了孩子的一生就行了。” 小河的父亲周克明表示,儿子能得到受害方谅解,他心里很乐意这样做。并且以后还要经常走动。他将尽快安排儿子上门认亲。记者问小河是否愿意认干爹干妈时,小河说:“百万个愿意。” (考虑个人隐私,文中小康、小河、小明为化名)据《重庆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