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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友利称其产品没有掺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0: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婧)昨日,广州市番禺友利食油制品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丰穗”、“友利”纯正花生油掺假事件。该公司再次向消费者致歉,并发出三点律师声明,表示其产品不存在掺假、不合格问题。

  名气上升假冒产品涌现

  据介绍,番禺友利公司前身为友利花生油厂,成立于1985年,1996年正式成立番禺友利食油制品有限公司,陆续推出“丰穗”、“友利”两个品牌四个系列产品。随着市场份额的扩大,公司开始投入宣传,由此其知名度不断提升,“但假冒产品却大量涌现”,公司总经理李健强无奈地说道,他同时向记者透露,曾有深圳的一家印刷厂“报料”,有人委托印制假冒其标识,但公司当时未予以重视。

  南宁查获一假冒友利产品窝点

  由于广西质监、工商部门去年抽检后并未按程序与番禺友利公司核对不合格产品是否为其真品,所以,番禺友利公司一直以来认为央视曝光的不合格花生油实为假冒产品,因为“番禺友利并未生产其中一些批次的产品”。

  而根据广西新闻网上有关报道,2月21日,南宁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确实在南宁青秀山主干道一废弃饭店中查获一专门假冒广州市番禺友利食油制品有限公司产品的窝点,该窝点堆放了大量空桶、瓶盖、纸箱和标签以及20多件5升装成品。

  在发布会上,友利公司法律顾问杜亮明律师代表公司发出三点声明表示,番禺友利是正规的有QS标志的食用油生产企业,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定期监督抽查,生产规范;“友利”、“丰穗”纯正花生油在2005年12月4日省质监局突击封存抽检中均检验合格;番禺友利公司产品不存在掺假、不合格问题。

  质监:标示花生油产品不得掺杂

  不过,针对友利公司生产的“特制香花生油”,省质监局稽查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特制香花生油的内在质量没有问题,但其执行的企业标准已经不符合去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花生油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只要标示花生油的名称,就不得掺杂其他植物油。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友利公司已在配料表上标明配料,所以,应该不会是恶意造假,但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目前,省质监局已对此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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