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提高 3月按新标准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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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1:5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提高了。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我市每年将增加支出40多万元来确保企业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水平,让他们更好地安享晚年。 为了保障企业离休干部的生活水平,平衡企业离休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近期,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增加离休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从2005年10月1日起增加了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据统计,目前市直企业离休干部有889人,按机关离休人员各职务增加离休费水平测算,每年需增加支出43.5万元。为保障这些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按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多方筹集资金,将从3月开始按新的标准发放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并补发5个月的差额。 (责任编辑:林伟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