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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快乐的法律守护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3:0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思明区检察院的詹隽被最高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给詹隽记个人一等功。昨日,厦门市政法委副书记苏世明说,抗美援朝为国捐躯的烈士、首次核弹试验深入蘑菇云采样的勇士也是被记一等功,因此,詹隽是我市检察官乃至政法干警的骄傲。

  不过,詹隽的“战场”既无枪林弹雨,他也没有空手入白刃。他是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副科长,一个将犯罪分子推上被告席的主诉检察官。

  詹隽2004年办了110起案件,居全市检察院之首;2005年办了99件。他一个人办的公诉案件,可能是有些地方检察院整个公诉部门一年的案件数。“他付出的比别人多。”同事小陈说。2004年以来,詹隽晚上、周末加班成为习惯,且未请过公休假。“工作了10年,我幸福了10年!”詹隽未觉得辛苦。

  有一个外地女生,独自来厦租房考GRE,但她被房东强奸了。开庭初,房东矢口否认犯罪,詹隽揪住了他说话的漏洞,拿出了种种证据,穷追猛打;庭审最后,理屈词穷的房东低头认罪了,后来还赔偿女生4万余元。詹隽说:“用法律战胜罪犯的感觉,如沐春风,走出法庭时,真想大喊几声。”

  据悉,由詹隽提起公诉的案件,没有一个被告人被判无罪的,换一个说法,就是他认为涉嫌犯罪的人,确实就是罪犯。而一个尚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则被他“救出”了被告席。

  这个人叫胡××,他打人了。被害人说自己的骨头被打折了,医学专家也说是,但胡××坚决否认,这个案件争扯了好多年。詹隽承接案件以后,没有“迷信”专家,而是几度到医院调查,还请业内人士看了CT片和X光片,他们认为骨折可能性很小;詹隽又请医疗鉴定委员会推荐了3位权威医生,会诊的结果是被害人确实未达到轻伤,也就是胡××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后,詹隽建议侦查部门撤消了对胡××的刑事追究。

  昨天,市检察院检察长林永星用16个字评价詹隽:勤奋忘我,文明办案,清正廉洁,化解矛盾。他希望全市检察官向詹隽学习,认真履职,一心为民。(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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