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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规定未建工会的企业不能参评先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7:44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2月25日电 杭州市有关部门近日出台支持工会工作新举措,规定指出: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企业,经营者不能评为先进和劳动模范。对故意阻挠、拖延组建工会的经营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杭州日报》报道,杭州市政府近日新出台的有关规定明确提出,企业经营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支持工会组建,积极为工会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而非公企业工会的

组建,则列入区县(市)委和市主管局党委的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为破解企业不建工会、职工无法入会的难题,杭州将试行由乡镇(街道)工会直接吸收职工入会的形式,探索试行基层工会主席(干部)委派制,有条件的企业可试行工会主席“海选”制。

  此外,规定还就维护和保障职工的政治地位、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据了解,该市把劳动法、工会法等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计划;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职工的比例,提高乡镇人大代表中除经营者外的职工代表候选人比例;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门槛;提高职工收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收入。

  据悉,杭州市委宣传部和总工会将联合设立“五一新闻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对尊重职工权利、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则将通过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予以宣传和表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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