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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诈骗,我企业为啥老上当(观商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1:15 环球时报

  

外贸诈骗,我企业为啥老上当(观商海)
不少国外诈骗商把中国企业当作行骗目标

  赵春青画

  国外诈骗商瞄上了我国企业!近几年,我国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时屡屡上当受骗,一些国外的骗子甚至把目标锁定在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大肆行骗,致使很多企业损失惨重。

  每年被骗数十亿美元

  “在国际贸易中被骗的中国企业数量还在增加!虽然目前没有具体的数字统计,但情况很严重。”一位中国商务部官员对记者说。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梅新育博士告诉记者,每年外贸诈骗给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失至少有数十亿美元。“中国企业在很多国家都遭遇过外贸诈骗!欧洲、非洲、亚洲等都有。在发展中国家被骗的次数多一些,但涉案金额少一些,在发达国家被骗次数虽然少,但一旦被骗就损失惨重。两边情况严重性差不多。”

  浙江省是外贸诈骗的重灾区之一。据浙江义乌市警方提供的数据,仅2004年,义乌市公安局受理的涉嫌外贸诈骗案件就达20余起,680多位经营户被骗,每起案子涉案金额从20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总额达2380万元。据估算,去年一年,义乌商户被骗的货值在亿元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外商所为。

  一份订单可能就是一个陷阱

  2005年2月,浙江一家服装厂收到了一份来自巴基斯坦进口商的传真,传真声称要购买价值4万美元的各式服装,这对于一家县城小厂来说是很大的订单。厂里领导不敢怠慢,副厂长亲自与巴基斯坦大客户联系,巴基斯坦客户在几轮交涉中都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不久,双方就签订了出口合同,巴基斯坦厂商痛快地支付了10%的定金。

  5月份,中方的货物顺利抵达巴基斯坦卡拉奇港口。可等了一个星期,还不见人来提货,巴方客户也联系不上,正当中方厂商焦急万分地等待之时,巴进口商主动打来了电话,声称暂时资金短缺,没钱赎单提货,继而又以产品质量不好为由要求浙江方面以1万美元的价格把货物卖给他们。在此期间,浙江的这家服装厂曾想把货物退运回国,但由于巴基斯坦退运手续非常复杂,再加上滞港费用昂贵,最后还是不得不以低价卖给巴方进口商。这笔生意让这家小服装厂血本无归,很久不能恢复元气。

  江苏多家纺织品企业去年的经历则更为惨痛。它们被同一家美国公司诈骗,损失总金额近千万美元。据一家受骗企业介绍,他们是在产品交易会上遇到这家美国公司的,该公司自称是沃尔玛超市的长期供应商,规模很大。在与中国企业打交道时,这家美国公司出手非常大方,还在上海某一家五星级酒店单独包一层房间,每天花费10万元以上。受骗企业对其雄厚实力深信不疑,很快就签订了上百万美元的订货合同。但是当受骗企业按合同约定将货物发往美国后,却迟迟收不到货款。美国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提出先提货后付款。受骗企业一方面不想失去大客户,另一方面也相信对方公司实力,就答应了这个要求,可这家美国公司在提货之后就杳无音讯,等受骗企业回过神来已经晚了。

  类似的诈骗事件在去年频繁发生。中国驻印度孟买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记录下了近期中国企业在印度遭遇的部分外贸诈骗案例:

  深圳某公司对印出口价值8万多美元的松节油,因印商故意拖延付款提货,导致全部货物被海关拍卖,货、款尽失;

  上海某公司对印出口价值3.3万美元的金属件,因印商故意拖延付款提货,导致全部货物被海关拍卖,货、款尽失……

  我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的郑三昌外交官非常惋惜地对记者说,他们经常接到中国被骗企业的投诉,但损失一般都很难追回,多数情况下,他们也无能为力。

  “游击战术”掩人耳目

  一些国外骗子还采取“游击战术”,“运动战术”,一处得手立即再换一处以寻找新目标,很多不明就里的中国企业都因此中招。

  近几年,我国多家食品添加剂加工厂曾经遭到冠以不同名称的土耳其公司的诈骗。这些骗子公司使的都是同一种手段:先发传真要求进口产品,等我国企业按照要求将货物运抵伊斯坦布尔港口时,他们迟迟不付货款。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如果货物到港45天内不提货(除进口商要求延期之外),土耳其海关将没收货物并进行拍卖,拍卖时该货物的进口商享有优先购买权。结果,货物都以低价落入骗子公司的口袋。

  而最后经调查发现:这些土耳其的骗子公司其实都是同一家。为了掩人耳目,这家公司过一段时间就更换一下公司名称,然后再寻找新的目标下手。

  郑三昌先生告诉记者,《环球时报》2004年曾报道过的蒙古国黑中介至今仍在活动,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断更换新的目标,许多国内企业接连上当。因为受骗金额不多,大部分受骗企业都忍气吞声,没有追究。

  骗子招数大同小异

  其实,洋骗子们的骗术虽然花样繁多,但并不是十分高明,只要小心谨慎,都可以避免上当。

  大多数国际诈骗商首先从互联网或者展会上获得我国企业的联系方式,然后通过传真或邮件与我国企业建立起贸易联系,通过一段时间接触后骗取我国企业的信任从而与其签订出口合同,支付方式通常是风险很高的D/P方式(即付款交单)。等货物运达进口国港口后,诈骗商就以种种理由拒绝按时支付货款。

  有的借口资金周转不开,迫使我国企业先同意他们提货,货一提走,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由逼我国企业降价,很多时候,我企业迫于退运程序复杂,货物压港费用太高,不得不忍痛降价。更有甚者,既不付款也不把提货凭证退回我企业,故意拖延时间,等到货物压港超过规定时间(一般3到4个月),被当地海关拍卖时再来参与竞买,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就能以低价购得货物。

  凡此种种,都要有一个共同前提,就是必须先获得我国企业的信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国外的骗子公司费尽了心机。

  据中国商务部的官员介绍,不少国外骗子公司与我国企业建立贸易关系后,头几笔生意信用都很好,货款很痛快地就按时付了。直到我国出口企业对其放松警惕之后再行骗术,往往让我国出口企业措手不及,难以应对。还有的国外骗子摆出一副大买家的样子,派专人到中国监督发货,可一旦货物到了进口国港口,骗子嘴脸就马上暴露出来了。

  摸清对方底细,当心合同条款上的“地雷”

  梅新育博士告诉记者,我国企业之所以频频遭遇外贸诈骗,有很多的原因。首先,大多数受骗企业都是比较年轻的外贸企业,经验不足,风险意识不强,这让它们成为外贸诈骗的最大受害者。

  另外,我国很多企业出口的产品没有核心技术,竞争力不强,有时不得不靠放宽付款条件来赢得订单,甚至连一些合理的要求也不敢坚持。这就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梅新育博士说,一般来讲,信用证的付款方式比较保险,可是手续费较高,我国的一些企业为了尽可能地保住自己的价格优势,并获得更多的利润,常常选择费用较低的付款方式。而这种付款方式也意味着高风险:一旦遭遇贸易诈骗,就啥也没有了。

  信用调查市场不健全是我国企业频繁被骗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国内的信用调查公司的收费相当高,大多数企业对信用调查重视程度不够,很少有人在和国外进口商签单之前,去找信用调查公司摸清对方的底细。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信用调查公司因为生意少所以才收费高,而收费高了生意更少,费用不得不再往上涨。

  梅新育博士提醒国内企业,在和国外进口商第一次打交道时,最好对其有一个详细的了解。骗子公司大多都是在合同条款上搞鬼,一定要慎重选择付款方式,对待任何客户,都不要轻易接受风险高的付款方式。

  梅新育博士说,即使是信用证付款,也不能轻易接受附加软条款,因为这里面很可能埋有“地雷”,要擦亮眼睛,对待不合理的要求,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原则。但同时也不能因噎废食,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机会。▲

  《环球时报》(2006年02月24日第二十四版)


本报驻印度特约记者 侯伟 何申权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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