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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脚出监狱 后脚又进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2:41 东南快报

  刚刚跨出监狱大门的黄某增,在民警的押解下又重新走进福州市第一看守所。2月25日,黄某增被依法提回看守所里依法再行拘役4个月零27天。

  黄某增,因犯职务侵占罪于1998年4月1日被判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期间黄某增又利用担任业务员的便利,在帮助公司追讨货款时,侵占公司人民币共计17万元。获赃后,黄将赃款全部挥霍,并畏罪潜逃,1999年6月24日被福州警方抓获归案。

  因此福州市人民法院当时作出终审判决:因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撤销先前缓刑的六个月,减去先行羁押的一个月零三日,在新罪判处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再执行拘役四个月零二十七日。

  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两次被减刑,于日前期满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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