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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七名党政干部受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4:19 中国青年报

  本报武汉2月25日电(记者甘丽华)2005年8月6日,因反对撤市改区,湖北省大冶市部分在职领导干部和退休干部,组织了一起到黄石以“袭警”和冲击党政机关为目标,实施打砸抢堵,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群体性事件。昨日,涉及此事件的7名领导干部受到了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等严肃处分。

  据当地媒体报道,2005年7月28日下午,湖北省黄石市委领导向大冶市委书记办公会

议通报了黄石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将大冶市撤市改区的意见。

  7月29日上午,大冶市委副书记李鹏国,擅自通知大冶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陈方银,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石忠文,大冶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郭衍炳和大冶市民政局局长石教鹏到市民政局开会,研究开展反对撤市改区的活动。

  这次会上确定,组织大冶的离退休干部跑省进京上访,费用由大冶市委副书记李鹏国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陈方银负责,并让离退休干部出面给黄石市委施压。

  会后,李鹏国、陈方银分别向大冶市有关单位要来资金作为离退休干部上访和印刷宣传资料的费用。

  8月1日至3日,在大冶市民政局局长石教鹏的具体组织和支持下,大冶市老年体协主席石代田和老年体协副主席张志翔组织了征集签名、进京上访、制作传单等反对撤市改区的非组织活动,授意大冶球迷协会会长和大冶某中学教师组织了上访活动。其间,上访人员与维持秩序的武警、公安民警发生了“摩擦”。

  8月6日上午,大批上访群众从大冶汇集到黄石市委、市政府大院门前,由个别矿主现场鼓动冲击市委、市政府大楼,少数不法分子带头冲击并砸毁办公大楼的玻璃、门窗、办公物品、车辆,酿成了“8·6”事件。

  昨日,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对“8·6”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黄石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报经黄石市委、市政府决定,分别给予李鹏国(当时为大冶市委副书记)、陈方银(当时为大冶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石教鹏(当时为大冶市民政局局长)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给予石忠文(当时为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郭衍炳(当时为大冶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责令其分别辞去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主席职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分别给予石代田(退休后任大冶市老年体协主席)、张志翔(退休后任大冶市老年体协副主席)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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