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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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7:4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讯记者从2月24日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启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检察机关对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有行贿罪的个人和单位建立档案,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查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种工作形式。具体查询范围为: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侦查的并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 罪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由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负责。人民检察院对行贿犯罪档案负责对外查询,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