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国办”老年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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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8:53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徐光莹,通讯员江秀文报道:在日前结束的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建设市老年公寓,开展社会养老示范,促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被确定为今年市政府为群众所办十二件实事之一。 按照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市老年公寓将采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办法,用两年时间建成并投入使用。市老年公寓拟规划占地150亩,建筑面积456 00平方米,整个项目由老年人居住区、休闲娱乐区、保健医疗区和办公区四部分组成,主要开展托老、日间照料、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服务项目,同时,搞好美化和绿化,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的国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