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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产权共有南京可先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9:09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南京的房改政策一直都走在全国最前列,‘经适房共有产权’思路也是南京提出的,希望南京也能率先施行起来。”昨日,前来南京参加江苏省城市经济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维新在接受晨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他对南京专家陆玉龙提出的“经适房产权共有”思路表示肯定,并呼吁南京率先推行。

  刘维新以他去年参加日照市经适房改革调研的经历介绍,日照市的做法从一定程度

上对“共有产权”的多个方面进行实践,并证明“共有产权”的做法是可行、正确的。据了解,日照的做法主要是将每年政府批复的经适房用地,交由国土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应给土地市场,然后将土地所得净收益作为经适房购房专项补贴费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可直接领取住房经费补贴,然后在城区范围内自主购房,既可购买新建商品房,也可购买二手房,但购买后,5年不准上市交易。

  “实际上,日照进行的经适房运作模式离建立‘经适房共有产权’制度仅差一步。”刘维新说,这便是政府按补贴额依法拥有相应产权,而迈出这一步并没有法律障碍,只需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即可。“目前建设部已和日照政府做这方面的沟通。”刘维新认为,从这可以看出建设部有意转变原有的经适房思路,他希望一直作为房改政策的先行者的南京在“经适房产权共有”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

  据最早提出“经适房产权共有”的专家、南京市建委高级经济师陆玉龙介绍,目前省建设厅正着手对“经适房共有产权”思路进行调研,相关的试点城市也在选择当中。

  作者: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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