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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能“有利则争 无利则推他利则拖 分利则拒”(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9: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立法不能“有利则争 无利则推他利则拖 分利则拒”(图)

  黄丽满在作报告。记者王子恒、王燕摄

  本报讯(本报人大报道组通讯员任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昨天向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黄丽满指出,要合理界定和分配公权,严格规

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范围、手段和程序,防止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坚决克服一些部门对立法“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他利则拖,分利则拒”的现象。

  黄丽满在报告中指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订2件;批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四个较大的市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作出废止和批准废止省及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决定2项。

  饮用水源保护列入立法计划

  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和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先后提出了关于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行业协会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三件立法议案。目前,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行业协会条例已颁布实施,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并正在抓紧制定。过去一年常委会新制定的10件法规中,属于实施国家法律的有4件,属于广东先行立法和行政许可立法的有6件。

  常委会去年制定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等条例,都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的宗旨。去年常委会继续视察督办“十项民心工程”,重点督查了“治污保洁工程”、“济困助残工程”和“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首次以确定重点建议的方式,选择了全面开展反假币斗争、加大推广可再生能源力度、加快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对网吧管理、扶持七个少数民族乡等五个方面的建议,交由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效果较好。去年省人大机关受理人民群众来信8614件、来访3316批9964人次,督办重点信访件182件,目前已办结92件。

  黄丽满指出,常委会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省人大机关正在以广东发展研究数据库和决策专家团的智力资源为依托,着手建立省人大决策支持库。

  推动解决欠薪问题保护外来工权益

  围绕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常委会制定了今年的立法计划,安排了食品安全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等新制定的立法项目12项,预备项目18项,修订项目8项。要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建立和完善法规三审制度。

  在执法检查方面,重点检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行情况,推动解决欠薪问题,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专题调研和督办,加强预算监督。

  黄丽满强调,今年,全省市、县、镇三级人大将开始进行换届选举。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省高院报告:去年判处罪犯87946人

  省检院报告:去年立案查处14厅级干部

  详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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