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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曹兵:"爱情长城"不能简单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9:47 东方网

  据《京华时报》报道,备受争议的“爱情长城”项目在启动了仅9天后,于2月22日被叫停。北京市文物局宣布,该活动在长城的文物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属于违法行为。(2月25日《中国青年报》)

  2月14日,北京居庸关长城管理处启动“爱情长城”项目。全长88.5米、高7.5米的“爱情长城”依靠居庸关的京张公路路基侧坡修建而成,大理石墙面。在“爱情长城”项目

中,情侣花999元即可认购一块城砖,并在上面刻下纪念性文字。该项目启动前一周,媒体就报道了有关“爱情长城”的消息,笔者曾在东方网撰文《“爱情长城”卖的是啥药?》提出质疑,担心有人假借保护长城之名行谋利之实。那段时间,网评如潮,大都是反对的声音。尽管指责不断,“爱情长城”项目还是启动了。如今,北京市文物局终于站出来说话,认定“爱情长城”属违法行为,予以叫停,自然大快人心,也是长城的幸运。然而,叫停之外,还应做好善后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避免此类事件重演。

  目前,已有4对情侣在“爱情长城”上面刻字。为了让“爱情长城”见证爱情的天长地久,他们每对花999元在城砖上刻下浪漫的爱情宣言,不料爱情刻字短短几天即被清除,无疑让人感到晦气,会对他们的心理造成阴影和伤害。对此,北京居庸关长城管理处难辞其咎,除了退还所收的全部认购费外,还应向情侣道歉,以抚平他们受伤的心,取得谅解,为自身挽回一些不良影响。

  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上述活动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违反这一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作为重点文物保护机构,北京居庸关长城管理处不可能不清楚《文物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明知故犯,想必是被利欲熏昏了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然“爱情长城”已被北京文物局认定为违法,就该有人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不能简单地叫停了事。须知,抹去爱情刻字容易,抹去一些人的盲动和贪欲思想很难。如果不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进行追究,既是对法律的不负责,也是对公众的不负责,更不利于长城今后的有效保护。

  以上两点建议,不知有关部门以为然否?


作者:曹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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