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前留影 登记表中留名 拿手机者莫成掩耳盗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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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10:38 武汉晚报 |
(记者周锐)昨日,黄先生致电本报新闻110,希望见财起心的徐某见报后,能主动尽早归还他的手机。 22日零时,黄先生和朋友消夜后回到下榻的竹叶山某饭店。回到房间,黄先生发现年前花3000多元买的三星手机不见了,当即报警。 经饭店调阅吧台监视器摄影资料发现——当日零时48分,黄先生等人离开不久,一男子到吧台办理入住手续。登记一半时,他发现了黄先生遗失在吧台糖果篮下的手机。于是,他拿了这部手机,并借故离开酒店。 此份登记表中清晰地写着:该男子徐X,家住江岸区解放大道XXX号。得知这些线索,黄先生给这位徐先生写了一封信,希望对方能归还自己的手机。可是直到昨日,他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