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出问题应有“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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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11:02 兰州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审计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草案新增规定,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这就意味着,各级人大常委会今后对审计工作报告发现的问题将不会“一听了之”,而是要求有“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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