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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戒备下力美健搬离荔湾广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12:4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刘妍)荔湾广场昨日发生一场纠纷,打算搬迁的力美健健身中心与荔湾广场保安发生冲突,在数十民警的戒备下,力美健成功完成搬迁工作。记者就双方发生冲突的原因进行了调查。

  数十民警戒备荔湾广场

  家住荔湾广场的梁女士昨日上午10时买完菜返家途经荔湾广场德星路时,看见数十名警察站在荔湾广场德星路9号出口前方,另一边是广州市内两家大型搬家公司的搬运车辆和搬运工人。“当时我看见有几名警察手中还持盾牌走来走去。听旁边的街坊讲述,今天早上早些时候他们还打过架。”据了解,不少市民都看到了不少警察在广场戒备。

  记者昨天接到报料后赶赴现场,看见德星路9号是荔湾广场的一个出口,广州市一搬家公司的搬运工人正忙碌着将各种早已打包好的健身器材搬到车上,在出口的正前方站着几个负责人模样的人,他们正不断地对搬运上车的器材进行清点记录。搬运车装满后陆续驶出荔湾广场。德星路上停放着大大小小的警车,车上车下都有不少警察在来回走动。

  保安阻碍搬迁引起冲突

  几经周折,记者了解到原力美健荔湾广场店已搬迁并加入力美健中旅店。于是,记者找到了力美健中旅店财务部的钟小姐。就上午为何与荔湾广场保安发生冲突这一疑问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钟小姐说:“他们租了荔湾广场四楼作为力美健荔湾广场店(以下称丙方)的场地经营,没想到去年一业主(以下称甲方)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出起诉,起诉中称,力美健荔湾广场店的一半场地是属于甲方所有,而该场地的出租方(广州穗南公司,以下称乙方)将原本属于甲方的场地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租给丙方。甲方作为原告方将乙方和丙方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判并作出一审判决,判被告丙方在60天内搬离甲方在起诉书中所称的一半场地,乙方不服正对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丙方领导层经过思考后作出搬迁决定。”

  钟小姐表示,我们打算结束力美健荔湾广场店的经营业务退出荔湾广场,现有的荔湾店业务转移至中旅店继续经营。“我们在搬迁的过程中受到了荔湾广场保安、便衣的干扰和阻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报了警。”

  据介绍,警方在接警后快速出警,并找来相关方面负责人闭门商谈,最后在警察戒备的情况下,昨天下午完成撤场工作。至于昨天上午早些时候打架一事,钟小姐自称:“我们文明人是不会通过这种手段解决问题的。”

  昨天记者致电荔湾广场保安部,接电话的保安一听记者说明来意后,立即询问在旁的另一名保安的意见。随后,该名保安说:“我是中午接班的,其他的事情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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