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2位市民23项立法建议被采纳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1:46 江南时报 |
南京市今年5项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已经确立,另有修订项目3件,其他7个项目正在调研中。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确定有了两个变化。一是数量上比去年多出了1件;二是形式的出新:南京市首次通过互联网征集立法项目,22位市民提出的23项立法建议被采纳或部分采纳,约占市民群众建议人数的52%。 或许,更重要的意义蕴涵在数字中。昨天,有关人士评价认为,在更大范围内听取 民意,而民意更多的体现在规章的条文中,体现出了政府在立法理念上的转变———这是一个可喜的、值得关注的变化!【新闻】各个领域市民广泛参与 “南京有几万只犬,虽然是丰富了市民的生活,但给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带来了很多的损害,因此,借这个机会,我希望政府能够制定养犬办法。”尹长松是22位给南京市立法提出建议的市民并被采纳中的一位。尹长松提出的政府规章项目名称是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 市民尹长松,南京市刘宏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他告诉记者,作为一个律师,平时就很关心法制方面的内容。去年上班的一次偶然机会,在南京市政府法制网上看见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开通了“2006年立法项目征集网”,于是马上就把自己的意见发到了网上。 尹长松觉得,身为一位市民,知道网上有立法项目的征集活动,就应该去做,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至于提出的意见是否真的能够被纳入立法或者部分被纳入,其实并不重要。“如果每个人都能发表自己的见解,对社会来说是一种推动!”在采访时,尹长松告诉记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尹长松还是一名民主党派人士,平时会不自觉地关注参政议政方面的内容。在谈到这次网上征集立法项目的活动时,尹长松表示非常赞成,“立法的确立并不是几个人坐下来研究就能确立的,开通网上征集,其实就是从基层开始了解民生。”他说,这样做可以找出新的问题,能发现立法中被忽视的问题。 而另一位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市民王小平,是南京市应天西路江苏广播电视大学04法律国际金融班的学生,他提出的政府规章项目名称是南京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行为规范。 “我的提议或许有用呢!”王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去年在报纸上看见南京政府法制网上开通立法项目征集活动的消息后,就上网提出了自己在南京看到的一些不正确的事情的想法,这是他第一次在政府政治上参与提议。 王小平告诉记者,他是法律系的一位大学生,他认为立法不光只是南京人的事,对生活在南京的外地人同样有着影响。作为一个公民,他有义务提出自己的看法。 记者了解到,王小平的建议并没有被纳入到今年的立法中,王小平觉得,可能是因为该建议在实际的运作中政府有困难,但是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是要让政府的工作人员知道南京的事就行。 “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我还会去提意见的!”王小平说,他从没在网上看过有政府为立法征集意见的,南京的这种做法让他觉得南京的法制更加透明,更加民主,更加健全。 在采访时他还告诉记者,如果他的同学也知道有这种参与的方式,他们都会去参加的。 据南京市法制办综合处有关人士介绍,这次网上征集立法项目活动虽然是个尝试,但是受到了很多市民的支持。 “很多市民提出的意见,与相关部门报送的立法项目不谋而合。”在采访中,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是不少市民提出的立法项目。所以,《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已被列入今年的调研项目。 记者在“2006年立法项目征集网”上,看到了22位市民给今年立法项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2位市民来自不同的岗位,有局长也有普通的市民,但是他们提的意见却都是老百姓身边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 【官方】首次征集市民发帖如潮 其实,2005年9月10日,“2006年立法项目征集网”开通后,市民提议、发帖如潮。 南京市法制办综合处的有关人士表示,这是南京市政府在法制建设领域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公众可以直接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或申请行政复议。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也把南京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立项建议和正在审查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广泛征集社会意见。 那么,南京市为何会想到用互联网这个形式呢?采访时,法制办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说出了其中的一个小故事。他告诉记者,运用网络征集这个点子,是他们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想到的。这位工作人员曾在过去的工作单位制作过交通法制的网页,当时效果非常好。去年,法制办正当讨论怎么把法制工作现代化的时候,他把自己的经验讲了出来,并提议用网上征集立法的意见,结果这个想法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并于去年的9月10日在法制办的网页上开出了立法项目征集的窗口。 “这是我们第一次在网上征集立法项目,市民只需按照填写的要求填表后提交就可以了。”这位法制办的有关人士说,征集是完全透明化的,每位市民提出的意见都会在网页中公开,“就像网民发帖子一样,非常方便”。 南京市法制办综合处的有关人士介绍,在以往的立法草案征集过程中,每年都将听取部门、市政协、人大等的意见和提议,按照立法的制定程序进行,其中只会在相关的报纸上登出一小块征集通知,让市民们通过书信的方式参与,但是法制办的工作人员收信、归纳统计立法意见的工作量非常大,有些信件会被忽略;有时等立法草案草拟出来后,会小范围的让部分市民代表集中听取意见,但常常这也只是个形式而已。 “而2006年的立法征集中,我们采取开通网上市民参与的方法,采取这种形式从某种形式上说明了法制工作的一种成熟!”采访时,他告诉记者,启动网上征集立法项目,从侧面来看,立法工作的深度、广度在不断地扩大,这是立法形式的一种突破。 【背景】网上征集确定立法重点 在日前结束的南京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上,南京市2006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被审议通过。 记者了解到,今年南京市政府规章立法的制定项目有《南京市清洁生产实施办法》、《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土地储备办法》、《南京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清洁管理规定》5件。修订项目有《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等3件;调研项目有《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南京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等7件。 值得关注的是,和往年不同,今年南京市政府规章立法其重点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征集得来的,“这种做法,在南京还是首次!”南京市法制办综合处有关人士说,南京市法制办综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市在2005年9月开通了“2006年立法项目征集网”,向市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征询2006年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同时,法制办还在立法建议征集阶段发函征求市各个部门、政协的意见。 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1日,南京市法制办共收到立法建议项目70件,其中部门报送立法建议项目共24件。全市41位市民群众共提出立法建议项目46件,群众来信22人共27件、网上建议19人共19件;被采纳或部分采纳22人提出的23项立法建议,约占市民群众建议人数的52%。 “这些建议主要集中在:资源综合利用、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城市犬类宠物管理、水资源保护方面。”南京市法制办这位负责人说。 据其介绍,2006年南京市列入制定、修订和调研的15件政府规章项目中,属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立法项目5件,属于市场监管和规范政府行为的立法项目3件,属于城市管理的立法项目4件,属于社会事业的立法项目2件,属于经济发展的立法项目1件,与2005年相比立法项目略有增加。 【专家】网络征集转变立法观念 “我们将把立法项目网上征集的时间,由9月10日至11月31日变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1月31日,在此期间,市民都可上该网站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想法。”南京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说,立法项目征集网从今年开始将一直开展下去,市民可以全年在网上对立法项目提出意见和看法。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人士表示,网上征集立法项目,意味着立法工作已不单单只是政府、部门研究的事了。现在市民参加互动的意识越来越强烈,网上既方便又简洁,拉近了政府与市民之间的距离。这种面向南京全市市民的网站,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老百姓生活中真实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让政府的立法更贴近老百姓。 南京市政协委员薛正毅告诉记者,在推进和谐社会的今天,政府能够用网络征集市民意见,这是很好的举措,是一种进步。 “从过去立法草案听取部门意见‘闭门造车’的做法,到听取市人大、政协委员意见,再发展到现在运用网络面向全市人民征求立法意见,这个过程验证着立法工作观念的一种转变,也使得南京市法制更加透明、健全化。更是立法工作观念的一种转变,贴近了民意也贴近了民心。”薛正毅说。 在采访中,一些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在立法过程中,广泛的市民参与是必要的立法成本投入,也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有时候,为了保证立法的通过,尤其是保证立法的质量,需要付出的立法成本往往是难以计算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薛正毅向记者举例说明了在立法时存在的一些不足,他说,某些法规在施行后不久,被发现与实际的情况存在冲突,约束力不强,甚至出现了执法困难的现象,“这些问题从侧面反映了立法成本投入存在的质量问题。” 薛正毅认为,在制定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时候,应该尽量广泛征求多方的意见,希望今后能够在某个法规的立法过程中,让市民参与进来,并留出便于应对的灵活空间。 有关人士表示,中国已经开始注意在立法时征集公众意见了,一方面可以使立法者全面听取不同利益人群的意见,使法律的指定更加恰当;另一方面也使公众了解立法过程,了解别人和自己不同的主张,使法律法规制定出来,群众更容易认同和遵守。 链接 以下是“2006年立法项目征集网”上选取的市民意见和建议: 政府规章项目名称: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条例 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孙南雄(市政协副主席、台盟南京市委主委) 主要理由:以民间捐赠弥补政府投入不足。2004年下半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南京市占10%的高收入者与同样占1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比为8.3∶1。要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必须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重构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主要规范内容:要立足街道社区,推进慈善救助组织的发展。如玄武区目前初步形成以民间组织为龙头、以经常性社会捐赠和慈善救助为内容、与政府救助相衔接的区、街、居(居委会)三级功能互补的社会救助网络,为所在社区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提供了一个广泛参与、奉献爱心的很好平台。 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南京是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7日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