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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非涉案财物2万余元返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9:4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锦通讯员/李献云)手机1部、价值17000元的“帝舵”牌手表1块,港币2300元和人民币1000元,这些是南山区第二看守所在押人员王某被扣留的财物。近日,南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把这些被扣的非涉案财产返还给王某。据了解,截至今年2月15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为南山区看守所5名在押人员追回被违法扣押的手机、金戒指、钱币等非涉案财物共计2万余元。

  据南山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杜绝非法扣押在押人员非涉案财物问题,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005年下半年以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在辖区的监管场所,开展在押人员及服刑人员被扣押非涉案财物专项监督检查。经过调查摸底、反复核实,发现有个别在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属非涉案财物。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驻所检察官一一走访了相关办案单位,经面对面询问核对,查清了非涉案财物的物主、种类和数量,返还了非涉案财物。这些举动让在押人员很感动,纷纷表示要好好学法,早日返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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