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正义“晚点”用活“东方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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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9: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文/记者毕征通讯员张慧鹏、王华兵、陈笑尘 “只有具有平民化精神的法官,心存百姓,情系群众,老百姓才会认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学军时常这样告诫自己,并果然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多家中央新闻媒体联合举办的“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在京颁奖。有着十年法官生涯的黄学军作为广东的唯一候选人,在33名候选法官中脱颖而出。 1988年,高中毕业年仅18岁的黄学军进入佛山中院成为一名打字员,之后又做了书记员。1996年,黄学军如愿走上审判岗位,成为一名法官,并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10年来她审理的近2000起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当事人服判率高。她以佛山市中级法院办案状元的骄人业绩戴上“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桂冠,成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昔日的书记员成为了今日的副庭长。 “用心去体会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 “作为法官,不仅要完成明察秋毫的职业责任,而且要用心去体会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下转A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