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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活鸡入沪暂不停止 暂无禽类感染禽流感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9:55 东方网

  卫生部25日通报浙江省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对此,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从市畜牧办了解到,上海未收到浙江禽类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报告,暂不停止浙江活鸡及禽产品入沪。

  据报道,浙江省安吉9岁女学生有某确诊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后,当地各级农业部门开展了动物疫情的排查防控,对患者所在地及其周边地区和该县其他各乡镇家禽进行了逐户

逐只排查,未发现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也未发现鸟类异常情况;当地各级农业部门还采集大量家禽样品进行了实验室检测,也未检测到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

  上海市畜牧办副主任张苏华表示,上海市场上流通的活鸡除来自本地养殖场外,一半以上产自江苏省。浙江活鸡入沪仅占全市流通量一成左右。张苏华透露,目前活鸡入沪检查已形成常态规范。在各道口,活鸡入沪除需出示“四证一章”(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出境县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当地高致病性禽流感非疫区证明、动物免疫证明和道口“通关”章)以外,还需对活鸡进行血清抽样检查。

  “目前,我们并未接到浙江任何地区禽类感染禽流感的报告,浙江入沪活鸡及禽类产品仍然按规定手续入沪。”张苏华提醒市民,购买活鸡应到指定市场,买回去的活鸡要煮熟。

  另外,上海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昨天透露,上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已成体系。后天,《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也将正式实施,目前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正接受培训。张苏华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不管是不是禽流感高发时期,相关部门都会按照条例规定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的操作,以保证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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