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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10年PRA乡村实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9:59 贵州都市报

  核心提示

  PRA(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参与式农村评估,来自参与发展理论,强调来自农户、依靠农户、与农户一道学习、了解农村、发展农村。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贵州的部分知识分子就开始在贵州展开了PRA的乡村实验,

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其中被业内人士称为贵州PRA最为成功的典例就是威宁的“草海模式”和长顺的“凯佐模式”。

  2月16日,本报记者走进长顺县凯佐乡,探访了自1995年以来就已开始进行,并持续了10年之久的PRA乡村实验下的乡镇。

  

知识分子10年PRA乡村实验

  研究人员与参加水稻新品种试验的村民正在鉴定稻米品质

  陈旧漆黑的老式木制文件柜、硕大的复印机纸箱和一辆锈迹斑斑的摩托车占据了仅有几平米的长顺县凯佐乡乡长办公室。与往常一样,乡长钟云芬一大早就开始在这个促狭的办公室里处理着乡镇政务。

  前一夜的一场晚雪,让气候显得颇为寒冷。这位在贵州省长顺县凯佐乡担任了10年的副乡长和乡长职务,并见证了知识分子在这个乡镇进行了10多年PRA乡村实验的地方官员,面对早已不再陌生的媒体采访,显得镇静自若。

  10年的PRA乡村实验历程,10年身体力行的见证,这多少让钟云芬有着颇为丰富的体会与感慨。与这位乡政府高层一样有着深刻体会和感慨的,还有在这个乡镇进行了10年PRA乡村实验的知识分子。

  PRA乡村实验

  1994年左右,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通过相关途径,找到了长期在贵州长顺县凯佐乡做科研项目,时任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研究所所长的陈德寿等人,委托并资助他们通过PRA的方式来做一个名为《中国贵州山区社区自然资源管理》的实验项目。

  这个项目的总目标是,通过研究,总结出一套适应贵州少数民族贫困山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效保护的管理措施,逐步提高社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家庭的福利和收入。

  1995年3月,在经过一番考察后,陈德寿等人决定将项目实验区的第一、二期项目定在大补羊、小寨和硐口、滚塘、朝山、牛安云这6个试验村。

  陈德寿说,这个实验主要采用资助方要求、也是当前在农村发展研究中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参与式方法————参与式的村级水平的社区自然资源管理研究方法。即:当地社区群众作为主要的受益群体主动参与资源管理的全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能力的培养、赋权和管理机制的建立,使当地社区群众有机会、有责任管理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源,确定他们自己的需求、目标以及做出自己的决策,并为之作出贡献,实现社区资源的自我管理和持续利用。

  所谓“赋权”,就是在参与式扶贫开发的整个过程,将本该当地村民(扶贫开发主体)享有的选择权、决策权、参与权、实施权、管理权、知情权、监督权,等等权利还给村民的过程。

  而以往,传统的技术扶贫模式常常会呈现出一种比较尴尬的景况:当技术人员在扶贫区域的时候,农民就会得到相应的益处。一旦当技术人员离开后,他们所传授的技术就不再被使用,而贫穷的现状却仍在继续上演。

  陈德寿分析说,1978年,分田到户、包干到户后的一段时期内,政府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农民的积极性。而有的技术专家因受到政府左右,也剥夺了农民的一些权力。从而使得“农民想做的项目,政府不让做。而农民不愿做的项目,却要被强迫去做。”

  与此相反的是,参与式扶贫的办法就是不能完全依靠政府和外来力量,要靠自己自力更生来改变贫穷现实。

  PRA下的村寨

  凯佐乡花边村是一个至少有200年历史的小山寨。它的命运改变始于2001年。

  这年,村寨里的村民收割完稻谷后,在省农业科学院PRA实验项目组和乡政府官员的协助下,开始修缮山寨外面那条通往乡里大道的600多米长的道路。

  以前,山寨里的村民要从山外运建筑材料进寨里,只能将材料运到600米外的小石桥边,然后再用马车或者其他小型运输工具辗转运进山寨里。

  细心的村民精心核算后得出,如果从小石桥边运砖进入山寨,每块砖的成本要比直接运进去贵2分钱。

  PRA项目组来了后,村民在项目组的协助下,自己出一部分资金,自己投入劳力,亲自参与到修路这个项目中来,而整个工程也由他们亲自负责监管。

  这条长为600米,宽为6米的砂子路不管占到谁家的田地,占据多少,谁都毫无怨言。并且,在出资方面,除了平均分配后,人均占有土地较多的家庭,出的钱就要比人均占有土地较少的家庭多一些,以达到公正公平。没有被占用田地的村民就负责出一部分公粮(农业税未减之前),为被占用田地的人垫上,从而使得全村的公粮任务总量顺利完成。

  随后的2001年秋天,在PRA实验项目组的协助下,村里那些纵横交错,雨天里难以下脚的“串寨路”也得到了很好的修缮。这个耗费了近半年时间的工程让村里显得异常的干净通畅。

  让人意料不到的是,这个工程的耗资才仅仅2.5万元。

  花边村里的村民会经常津津乐道地将这个低投资、高效率和高质量的工程与乡场上一段道路改建工程对比起来。那条据称并不是很长的道路,其总投资竟达到了12万元之多。

  从政府角度而言,钟云芬乡长认为PRA乡村实验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凯佐乡的干群关系。在钟云芬刚赴任凯佐乡副乡长期间,她曾亲眼目睹过当地百姓围攻乡政府,找乡长和乡党委书记闹事。

  PRA扶贫模式让百姓的权力和利益都得到了相应的提升与保障后,类似的事情却鲜有发生。这对于主管政事的地方官员来说,无疑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积极环境。现在,凯佐乡的37个村民组中,除了7个村民组外,其他30个村民组都在PRA扶贫模式下通了自来水。“无论是科技兴农,还是政绩,我们都做到了。现在,每逢集市,我只要在街上走一圈下来,手里就被百姓塞满了一大把水果。”

  渐渐觉醒的参与意识

  钟云芬说,在参与式扶贫的程序中,干部首先要做的是,先了解“农民当前最需要的是什么”。然后,再由他们就最需要的项目进行开会讨论。通常一个村寨在讨论项目的时候,必须有80%的人参加才能开会讨论,其中40%必须是妇女。

  在讨论项目时,因村民文化水平低,他们常以掷玉米粒和打勾来选择项目。如果有80%的人选择某一个项目,就意味着这个项目将获得通过。项目确定后,村寨里的村民将建立8—9人组成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实施小组再进行人员分配分工,并向村民组织集资。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小组通常半个月内公开一次资金的支出情况,以增加账目的透明度。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村民的监管比政府还严格。由于钱是放在政府里的,通常做法是村民先预算好项目所需资金,然后上报给当地政府,再由政府借钱给村里。

  借钱时,为了防备舞弊,村里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还钱时则以发票冲账。钱只能用在项目上,不能用在其他方面,包括请政府官员吃饭等。并用乡规民约来管理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村民都要自己开会评估项目的好坏程度和满意程度。上述程序中,实际上已使得农民的抉择权、参与权、实施权、管理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完全回归于自己手里。

  前几年,凯佐乡核子村的村民在PRA实验项目的协助下,在一座荒山上种上了林木。几年后,当这座荒山上的林木发展得很好的时候,一个政府部门竟声称要将这座满是林木的山峦改做成其他项目。这一举措遭遇了村里人强烈的反对,事情最终以对方妥协退出谢幕。

  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几乎成了PRA实验项目组里的经典段子。

  某项目组去农村帮助当地人脱贫致富。当他们在村里仔细考察了后,认为搞养猪的项目效果可能会很不错。随后,他们买来小猪无偿送给村民饲养,然后返身回城。

  数月后,有村民来报告说:“你们的猪死了!”

  他们认为,“养猪”是项目组一厢情愿的主意,猪当然地被认为是“项目组的猪”,“项目组的猪的死活”当然和自己没关系。

  渐渐觉醒的参与和监督的意识,让农民有权利和权力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这也正是PRA实验的核心所在。

  贵州师范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任晓冬教授认为,尽管目前的参与式扶贫做得还不够彻底,但其对社区基层民主化的进程还是起到了很好的推动意义。

  “参与式的理念就是强调农民的主体作用,而非被动的扶贫受益者。在这个过程中,农民自己能够拥有项目,以及参与到项目的发展过程中去。这无论是对他们的自信心还是能力方面,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研究中心主任孙秋说,“并且,以往扶贫者是为农民工作,而参与式理念下的扶贫模式则是扶贫者和被扶贫者一起成长。”

  知识分子的忧虑

  PRA模式的成功,似乎让部分知识分子和地方官员看到了某种希望。而这种希望背后,一些客观的现实却又让他们深感忧虑和无力。

  省社科院文化研究所黄晓研究员曾给一些地方官员做过关于PRA的一些讲课,她发现绝大多数的地方官员都接受PRA的理念,都认为这种地方扶贫模式很好。但到了真正要付诸行动时,却又很少有地方官员愿意去尝试。

  四年一次的改选,如果在这个时间内,政绩做不出来,地方官员就很难在改选中得到晋升。尽管参与式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干群关系,给当地百姓带来一些实质性的积极意义,但还是有部分地方官员不愿去吃这个“螃蟹”。

  知识分子认为,目前,参与式扶贫的实践和推广,将会受限于政府的政绩观,个人、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文化心理等因素。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形成的“自上而下”管理体系和定性思维,让政府部门不能彻底地将农民应有的权力赋予给他们。同时,也使得农民形成了这样的意识————“反正政府下来的项目是政府自己的,就让政府自己去操作。”

  要改变这样的思维,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赋权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场革命。”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聂秀丽在她编著的《参与式扶贫与可持续发展》一书中这样总结道。

  聂秀丽说,向贫困人群赋权不仅是一个扶贫的方法问题,实质上是一个价值观问题,也就是扶贫理念问题。赋权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场革命,它不仅是观念革命、更是制度革命。不经过制度变革和观念转变,赋权是很难做到的。

  “如果制度和观念都无法转变的话,我对PRA的推广并不抱乐观的态度。”PRA实验项目组的一位专家称。作者:杨雄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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