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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货款近8万元 南宁四名女工要告嘉年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1:06 桂龙新闻网

  ■女工:嘉年华拖欠我们货款7万多元

  ■嘉年华:她们没有完全按照约定交货

  在南宁营业不到40天的国际嘉年华,最近又与南宁市天骏针织厂的4名女工发生货款纠纷。胡崇芬等4名女工认为国际嘉年华故意拖欠货款,在多次追讨货款仍无法全部拿到钱

的情况下,她们打算将南宁国际嘉年华组委会告上法庭。

  4名女工:

  被欠货款近8万元

  多次催款均无结果

  “据说国际嘉年华3月8日结束活动,可到现在他们还不给我们货款,要是他们人走楼空了,到时我们向谁要血汗钱?”昨日上午,天骏针织厂门市部胡崇芬等4名女工的代理人陆先晋拿着民事诉状等书面材料找到新闻媒体。陆先晋说,如果国际嘉年华再不付清货款,他们将会向法院递交诉状。

  据天骏针织厂门市部胡崇芬等4名女工反映,1月12日,南宁国际嘉年华组委会找到她们制作5万顶帽子,双方于1月12日签订了定购单。1月25日,做到近4万顶时,组委会负责人通知她们暂停。当天她们将近4万顶帽子全部送到组委会,组委会工作人员签收了,并告诉她们1月26日付款,但拖到1月28日才付了部分款项,直到现在仍拖欠货款7.86万元。他们多次去找组委会负责人催款均无结果。

  嘉年华:

  没按约定时间交货

  拖欠货款是应该的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国际嘉年华组委会的指挥部,工作人员说负责人不在。通过电话记者联系到了组委会的张翔。张翔说:“我们管事的人出差还没回来,所以货款付晚了点。”他还说,胡崇芬等4名女工没有完全按照约定时间和所给的图案样板交货,拖欠货款也是应该的,有必要他们可以到法院起诉。

  对此4名下岗女工的代理人陆先晋向记者出具了一份门市部的“定购单”,上面写明本批货交货日期是“1月17日”,“分批交货”“货到付款”,还签了组委会工作人员“陈树清”的名字。

  随后陆先晋又向记者出具了一份组委会工作人员收到帽子后的收据。他认为,从1月17日开始,胡崇芬等陆续向组委会交货,国际嘉年华不仅签收,还付了部分款项,实际上对到货时间和质量已经默认了,所以其拖欠货款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王香菊作者:李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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