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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1%入个人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1: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问:去年12月,我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时,除了参加医疗保险外,还参加了养老保险,我按照最低缴交基数缴纳了284.4元养老保险费(2585元×55%×20%)。事后,我询问办理的工作人员,个人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多少进入个人账户?回答是只有其中的8%(把缴交的养老保险费看成20%)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而稍后转问咨询人员,回答却说个人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请给我一个确切的答复。(龚先生)

  专家解答:目前广州市民自由职业者(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分为两种,一是以个体户户主的身份参保,每月所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为广州市社平工资(2585元)的20%;二是普通的自由职业者,每月所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广州市社平工资的55%为基数,即来函提到的(2585元×55%×20%)。不管是在职职工还是自由职业者,目前养老保险费用进入个人账户的均是个人缴费基数的11%,所以上文的表述均有错误。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去年年底国家颁布的养老保险的新规定,以后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将从现在的11%变为8%,但是广东省目前还没有正式实施。(蒋悦飞、吴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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