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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居民活动中心球拍需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1:1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彭女士怎么也想不通,几天前她和老伴去联丰某社区活动中心打乒乓球时,管理人员告诉他们使用中心的球拍要付钱。虽然每块球拍只收5角钱,但彭女士认为活动中心应该是为居民服务的,再说具体收费标准并没有明确公示。

  记者从该社区一位负责人处获悉,中心建成后经居民代表商量,决定如果居民自带球拍,就不收费用,如果要借用中心球拍,就按每块0.5元收取费用,并“专款专用”,用来

添置乒乓球等用品。数个月来才收十几元钱,长期以来,居民对这一约定俗成的“规矩”都遵守得挺好,还没有人提出过异议,也没有产生过不愉快。这次彭阿姨提出这样收费不合理的问题还是头一次。

  而彭女士认为,联丰附近的其他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很少向前来活动的居民收费。虽然收费涉及的钱并不多,但觉得收费的必要性、合理性等存在疑问,而且不能提供收费发票。

  记者咨询了市物价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从收费标准和方式看,中心的做法并没有违规,也就是说,这种向文化设施的使用者收取一定费用的做法是允许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心最好是“明码标价”,向收费对象公示收费标准,并提供票据。虽然涉及的费用较少,但如果没有做到这几点,遇到一些较真的居民,就有可能产生不愉快。(记者胡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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