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万”字错写还是“佰”字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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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1: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宁波晚报讯一份付款协议上有个欠款人手写的“”字,这究竟是书写人写“万”字时出现笔误,还是“佰”字的草书?镇海法院近日在审理一起货款纠纷案时碰到了难题,对这个字的不同认定将直接导致完全相反的判决结果。最后,法官依法运用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推定这是个“万”字,并由此判决欠款人按约定付清货款。 欠款事实无争议 镇海一家物资公司与湖州一家贸易公司素有买卖往来。截至2005年7月2日,湖州公司尚欠镇海公司29.2万元货款。双方经协商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湖州公司承诺从2005年8月份起每月支付镇海公司货款4“亻万”元。但此后,湖州公司仅支付了3.8万元,至今逾期款已经累计8万元。 2005年11月,镇海公司向镇海法院起诉。根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货款。所以,镇海公司要求湖州公司一次性付清尚欠的货款25.4万元。 但湖州公司向法院辩称,欠款属实,只是付款协议上的“亻万”字其实是草书的“佰”字,也就是说原约定每月支付货款400元,不存在逾期付款的问题。他们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个怪字要认定 “亻万”字代表“万”还是“佰”?如何认定将直接影响判决结果。 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法官决定运用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对“亻万”字作出认定。 法官首先确定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问题,即每月该付400元还是4万元。然后,法官分析:如果每月付400元,则29.2万元的货款需约60年才能付清,这显然不符合情理和常规,而被告在2005年6月份实际付款3.8万元,这与协议上约定的每月付款4万元是基本吻合的。 付款协议上的“亻万”字是“万”字!法院一审判决湖州公司败诉。(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孙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