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翻车事故死亡人数上升为5人 肇事司机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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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2:36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2月27日电(记者丁海涛谢方芳)312国道陕西咸阳段客车翻车事故中又有一位乘客于26日死亡,死亡人数上升为5人。目前肇事客车司机已被刑拘。 咸阳市交警支队事故科负责人27日告诉记者,肇事客车司机是甘肃省庆阳市张社红(男,38岁,持A证),驾驶客车为甘肃省庆阳市陇运快速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甘M-11256宇通牌大客车。张社红在事故中受伤,医院诊断为脑震荡、胸部挤压伤,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截至26日晚9时,又有一位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可能是客车侧滑引起,并非是此前估计的客车在避让穿行国道的自行车时造成翻车。当时,一名兴平市店张镇13岁男童骑自行车是顺路而行,事故后男童颅内出血,但无生命危险。目前,西安专家正对事故的真正原因进行鉴定,估计27日天下午有结果。车祸发生后,咸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到医院看望了伤者,并要求相关部门全力抢救伤员并做好善后事宜。 2月25日下午,312国道咸阳段双照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载有33人的大客车行驶中突然冲入果园后侧翻,造成4名乘客当场死亡,26位乘客受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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