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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王旭东:发改委咋给"无权收费"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5:59 东方网

  据2月27日《经济参考报》报道,日前,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再次发文,延长将于3月31日到期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并表示“此政策延续到何时,将根据油价变动的情况另行通知。”于是机票燃油附加费的话题再遭热议,大家都想知道“什么时候能不交这笔钱?”。

  实际上,根据民航总局2004年颁布的机票价格改革方案,航空公司已经无权再收取

燃油附加费。然而由于国际油价的高企,从去年的8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正式批复了航空公司的申请,复征燃油附加费。当时要求到2005年12月31日前必须停止收取。之后就一而再,再二三地明文延续征收燃油附加费,时至今日,已将延续到何时变得遥遥无期。本来,航空公司在无权再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情况下一旦收此费就是违规乱收费,乘客也不会买它的账,早就去投诉它了,让它日子过得不再滋润。然而,聪明的航空公司没有“乱收费”,它们抓住了民航总局,尤其是国家发改委这根“救命稻草”,自知自己无权再收,也知哪儿能授权、会授权。于是,一申请,就批复,让“无权收费”变为“受权收费”。

  当然,从申请到批复的过程可能有着严格的程序,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由就是油价问题,用政府“有形的手”拉航空公司一把,助其起飞航空。谁来给“乘客一年多掏50亿”一个合理的解释呢?手心是肉,手背就不是肉了?再者说,有关人士指出,征收燃油附加费对航空公司摆脱困境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目前国内航油价格已经达到每吨5220元,国际航班的航油价格更是达到了每吨5710元,而据华夏证券提供的《航空股投资价值评级报告》,国内航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亏平衡点出现在国内航油价格处于4200元-4400元间。发改委的顾此失彼,尤其是损害了乘客这一方的利益,岂不是得不偿失吗?为何不从根本上来降低航油成本呢?

  国内航油定价机制是否合理?据民航总局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国内航油定价机制与国外不同,近五年来,我国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油一直比国外航空公司贵大约1/3左右。我国航空公司与国外航空公司相比,航油成本在运输成本中所占的比例高出了至少10个百分点。发改委为何不正视这个关键性问题呢?当然,航油定价机制的转变必然会涉及到石油部门的利益,形成航空与石油两大部门利益间的博弈,解决这一博弈比批复征取燃油附加费要棘手得多。但权宜之计总不是长久之计,回避部门间的利益博弈、回避主要矛盾,也总不是个办法。改革就是要触动一部分人、一些部门的利益,就是要解决难题,包着裹着或者畏难绕着走都有违改革的本意。


作者: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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