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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6:07 今晚报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卫敏丽、吴晶晶)国

  家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这是国务院26

  日全文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

  称《配套政策》)中作出的明确规定。

  《配套政策》要求,要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

  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对订购和使用国

  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国家优先予以安

  排。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的重大装备保险机制,引导项目业主和装备制造

  企业对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投保。

  与此同时,国家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管理

  也将加强。《配套政策》指出,凡由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

  政府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确需引进的重

  大技术装备,由项目业主联合制造企业制定引进消化吸收

  再创新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报请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实施。

  此外,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方案须经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

  明确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将通过消化

  吸收是否形成了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

  估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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