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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资构成 创建平安煤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8:24 淄博新闻网

  ――访市煤炭局局长勾东升□文/本报记者 田廷芳 通讯员 王太丽 王红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治理和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今年初,市煤炭局出台了全市煤矿企业规范工资构成、理顺工资体制的意见。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煤炭局局长勾东升。

  勾东升告诉记者,规范工资构成、理顺工资体制是实现以人为本,解决我市煤矿“

三违”问题,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他说,从发生的煤矿生产事故来看,基本上都是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是物的不安全因素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在消除煤矿安全隐患、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必须有效解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去年通过整合乡镇煤矿理顺办矿体制有效解决了矿长重生产、轻安全,重产出、轻投入的问题。目前,煤矿井下管理人员工资单纯与煤炭产量或进尺挂钩而导致违章指挥、煤矿井下工人工资单纯与煤炭产量或进尺挂钩而导致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非常突出。只有规范煤矿干部职工工资构成、理顺工资体制,使干部职工工资不与或少与产量或进尺挂钩,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才会不去执行;职工违章作业,其他人员才会主动制止。只有规范干部职工的工资构成、理顺工资体制,使干部职工的工资与煤矿安全挂钩,才能从根本上、从源头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在谈到工资构成的规范时,勾东升说,通过规范工资构成、理顺工资体制,从而使我市煤矿干部职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安全工资3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是稳定职工队伍的需要,应占工资总额的40%左右;――效益工资是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比例太大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高于工资总额的10%,职工不高于工资总额的25%,并不得下达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高指标;――安全工资是干部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管理人员不低于工资总额的50%,职工不低于工资总额的35%,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工资全部扣除,平时可实行100分考核制,按考核情况发放安全工资。

  勾东升说,目前,我市大部分煤矿干部职工工资均与煤炭产量进尺挂钩,这个问题的解决,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局将对煤矿规范工资构成、理顺工资体制工作进行督察和经常性检查,自今年2月1日起,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要在我市大力倡导和推广矿长、副矿长年薪制和有条件的矿井管理人员的工资彻底与产量或进尺脱钩。杜绝实行超产量、超进尺奖励和完成生产任务、效益目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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