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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地方性法规3月1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9:41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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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地方性法规3月1日实施

  (《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贯彻《条例》新闻发布会)

  

全国首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地方性法规3月1日实施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表示,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抓好法规的贯彻实施)

  

全国首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地方性法规3月1日实施

  (湖南省副省长杨泰波强调,要把依法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红网长沙2月27日讯(记者 肖雄 通讯员 吕运涛)我国第一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副省长杨泰波出席了2月27日举行的学习贯彻《条例》新闻发布会。

  该法规是由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是我国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界定了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管理范围、明确了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管理职责,同时对农村可再生能源的重点推广技术、政府和部门扶持、市场监管等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界定,农村可再生能源是指农村的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微水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近几年来,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到目前为止,全省累计推广节煤灶1357万户,户用沼气池150万口,太阳能热水器42万平方米,相当于节约薪柴2000万吨,封山育林3000万亩。但是,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仍存在不足,如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村可再生能源认识不到位,缺乏长期有效的投入机制,技术服务跟不上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制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地方性法规来加以规范。

  “法规的实施,对调整农村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27日的学习贯彻《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庞道沐、杨泰波强调,《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全省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生态家园添砖加瓦。特别是,今年是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开局之年,各地一定要依法抓发展,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稿源:红网)

  (作者:肖雄)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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