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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督察部门5年查纠执法不公等问题33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21:24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2月27日电(记者程红根 曲志红)被称为“警中警”的督察民警,如今在确保公安部门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和直接的作用。据公安部提供的最新统计,2001年以来,全国公安督察部门及时发现查纠不落实、不作为、执法不公等各类问题33万件,纠正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9.1万件,撤销或变更公安机关错误决定、命令2325件。

  公安部督察长祝春林27日在第二次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会议上说,从 2001年

第一次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会议至今,我国的警务督察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警务督察部门贯彻执法为民宗旨,不断强化执法监督,督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推动公安中心工作,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改善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维护民警执法权益,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祝春林用一系列具体数字证明了这种“重要的作用”:5年来,全国公安督察部门围绕重大警务部署、执法执勤活动和内部管理开展现场督察153万次,及时发现查纠不落实、不作为、执法不公等各类问题33万件;受理核查群众检举控告43万件,纠正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9.1万件,澄清不实投诉22.6万件;

  向有关公安机关及民警提出督察建议12.7万余条,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5.2万份,责令执行2.9万件,撤销或变更公安机关错误决定、命令2325件;决定对4321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2576名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

  与此同时,督察队伍也不断成长进步。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建立督察机构2808个,有专职督察民警近9000名。5年间,督察警共有1.2万余人次和3500多个集体立功受奖。其中,以虢长服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督察民警被授予英雄模范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河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等11个单位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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