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游泳过关方可大学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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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1:38 华夏时报 |
近日,上海大学二年级学生小徐一直愁眉不展:还没学会水中换气。按学校新版《学生手册》的规定,这门考试不通过就不能毕业。 无法自圆其说的闹剧 “培养学生的生存技能”,当然无可厚非。然则,静心思忖,却发现如此冠冕堂皇 的校规背后充斥着无法自圆其说的逻辑吊诡。首先,如果是为了避免“不会游泳导致溺水身亡的惨剧”,那么,“能游完50米,无论采取何种姿势,花费多少时间,都算通过”,这种要求除了让学生学点花架子外,还能有什么实际上的自救作用?所以说,既然是为了防止溺水身亡而设,何不再要求游泳技能和强度再高些呢?还有,学校想用学习游泳来减免学生死亡的所作所为本身就暴露出校方在搪塞我们的“生存教育”。 另外,既然学游泳是必修课,那就少不了“必要”的费用,不说买一些必要的游泳用品,单就考核和补考一项,势必会给学生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笔者不是教育专家,也无从论证这是否就是某种变相的乱收费。但是,这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了为何高校能有如此之多的收费“理由和凭据”。作为权利不平等的学校和学生,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总会让学生措手不及而又不得不被迫遵从。尽管国家在此问题上态度明确且毫不姑息,然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在“合法”范围内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许多高校总会施展他们绝无仅有的“智慧”。 (张红蕊) 应尊重大学的规定 在一个传媒时代,高校干点什么,有点什么措施,都会被媒体及时透明地展示出来。神秘感、庄严感,都已经不再存在。“全民监督”当然有它的好处,却也存在明显的弊端——高校干点什么,都会被说三道四甚至上纲上线地指责一番。 以上海大学的这项规定为例:无外乎是“体育学分修够了,才能毕业”,“游泳是算入必修学分的”而已。大学是锻炼人的地方,即便是必修课,要求四年内必须会游泳,真就那么十恶不赦?有人说,“旱鸭子”怎么办?怎么办,学呗!大学生不仅学知识,更要锻炼身心,连用四年学会游泳50米的勇气和决心都没有,光会等到要考试了才开始抱怨,问一句,这样的学生,身心合格吗? 大学是需要有点精神的,大学生也是需要有点精神的。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学是培育人塑造人的场所,不是让人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的菜市场。学校制定的要求也好,规定也好,实质上就是一种规矩,而任何规矩,往广义的“自由”上扯,都能给套上一个“不人性”的高帽子。问题是,这样的套法,有意义吗?公道吗? (毕诗成) 作者: 毕诗成 张红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