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讯重案嫌犯将录音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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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2:11 京华时报 |
本报讯(记者穆奕)3月1日起,本市将推出首批实现全程录音录像的检察院。记者昨天从市检察机关了解到,这批检察院录音录像的范围比最高检规定的多了两种情形:提讯重案嫌犯或询问重案关键证人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 首批推出的检察院包括市检察院、市检一分院、市检二分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分院、朝阳检察院、通州检察院等6个。其入选原因是已经具备了全程录音录像的条件。 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范围上,本市检察院比最高检规定的情形增加了两种。记者从朝阳检察院了解到,该院除了对最高检规定的“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要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外,在提讯重大疑难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询问重大案件的关键证人(征得同意后)时,都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记者了解到,本市检察院增加录音录像范围的目的在于固定关键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办案干警,同时可规范干警执法,制止讯问中打骂等不规范行为,以及便于案情突破。 此外,在实现所有检察院全程录音录像的时间上,本市比最高检要求的时限将提前9个月。记者了解到,年底前,除首批6个检察院外,本市其他检察院也将实现全程录音录像,而最高检安排的时限为2007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