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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小干戈酿成大悲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3:3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通讯员刘炳伟、潘琪)大年初二,因一起小的交通事故导致双方大打出手,日前,景县供电局靳庄供电所职工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6年1月30日(正是大年初二)上午9时30分左右,景县供电局靳庄供电所职工姜某驾驶着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其哥哥驾驶着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去景县留智庙镇南大屯村

走亲戚,当两车由南往北行至南大屯村一村民房东面时,姜某哥哥的桑塔纳轿车与该村村民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拐弯处发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大打出手,姜某哥哥的头部被对方打伤。姜某恼羞成怒,从车里拿出一把刀向陈某的背部捅去,致陈某死亡。近日,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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