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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直面监督才最有力度!(特别推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3:47 江南时报

  据2月27日中新网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消息,为配合《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2月27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5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9起环境案件和第二批挂牌督办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有关情况和查处结果,并同时公布了2006年作为两部门联合督办的4起案件。

  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等一系列的环保事件发生后,环保问题引发了公众与政府前

所未有的关注。因此,新年伊始,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就关注挂牌督办的案件,可以说跟这个大背景不无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发布新闻发布会,将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等各种情况直面公众与媒体的做法,更难能可贵、更具有亮点,因为在我看来,直面公众与媒体的挂牌督办是最有力度的挂牌督办。

  因为所谓的挂牌督办,就是上级国家机关对于某一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直接登记在案,督办下级国家机关进行查处的一种督办案件的方式。这种督办案件的方式因为上级机关的直接关注,通常让下级机关不敢轻易懈怠,投入更多的精力,加大力度查处被挂牌的案件,从而使得这类案件比普通的案件查处得更及时、彻底。但是,挂牌督办并不等于下级机关不会阴奉阳违,不会欺上瞒下,案件的情形千差万别,上级机关毕竟人员少,信息也不对称。所以,环保的问题有没有真正解决,上级机关因为信息有限并不是最知情,最知情的应当是长期生活在当地的公众,以及以“扒粪”为业的媒体。因此,他们应当最有发言权。所以,将正在挂牌督办的案件公之于众,有利于公众与媒体对于案件查处过程的监督,公众能看到下级机关是否在进行有力查处;将已经查处了的挂牌督办案件的结果进行反馈,也有利于公众与媒体对这样的结果是否真实进行监督,看看下级机关取得的成果是否停留在纸面上。

  不过,将挂牌督办案件直面于公众与媒体,还不能仅仅停留在发布新闻发布会这种形式上,还必须建立环保部门、监察部门与公众、媒体就挂牌督办案件沟通、交流与互动的配套机制。

  其实,所谓的将挂牌督办案件直面于公众与媒体,其核心就在于要发挥上级机关监督力度大和公众与媒体监督信息灵活的双重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挂牌督办,敢于直面公众与媒体才是最有力度的。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8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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