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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产粮田为何遭“剖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3:48 江南时报

  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并非一个很出名的地方,但提起“平珠牌”优质无公害大米,在全国都是有口皆碑的。优良的土质和水源,加上独特的气候条件,平明镇连续20年粮食产量超亿斤,并由此位居全国“亿斤粮”乡镇之首。

  然而就是这个苏北的“鱼米之乡”,日前却惊现大批农田遭毁的事件,当地一些农民向本报反映,有人利用连云港机场公路建设的机会,置国家法令于不顾,擅自在高产粮田

上取土,甚至还有一些部门为这种违法行为“保驾护航”。昨天,经过记者在东海的多方调查,事件的真相终于逐渐显露。

  A高产粮田遭“剖腹”取土

  27日上午,记者走进平明镇纪荡村。当天的气温很低,风刮在脸上刺骨的疼。村民们大都在家中歇息,除了不远处连云港机场高速公路施工现场传来的机械轰鸣声,整个村庄显得静悄悄。

  距村庄约500米有一个电站,再向西走100米,连着一大片布满青苗的农田,一个大大的土坑映入记者的眼帘。这个坑的占地面积约10余亩,到处留有机械挖掘的痕迹,与边上的农田相比,这块地的水平线下降了半米。走到近处,里面另有两个深约4米的大坑,像是两张大嘴暴露在田园之间。陪同的村民介绍说,这里都是基本保护农田,也是该村的一块高产粮田,小麦亩产可达1200多斤,水稻亩产则在1500斤左右。

  村民们告诉记者,取土是从去年11月开始的,他们通过工程队了解到,这个取土坑的面积原先计划在20亩以上,所取土方用于连云港机场路工程JCL1标段建设。

  一开始,村民们认为既然是用于机场公路建设,肯定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否则没有人会当“败家子”,把好好的粮田给糟蹋了。“俺们也不懂,他要挖就挖吧”,一位村民说。后来大家伙一想,不对劲,离工地仅仅四五公里的地方就有一座平明山,许多工程用的土方都是从那里挖取的,而机场公路工程取土为何偏偏要以损毁农田为代价呢?

  “几年前建造连徐高速公路都没有糟蹋过粮田”,大伙在一块一合计才恍然大悟,“就地取材”肯定比跑那么远的路去拉土要省钱的多。同时又有村民打听到消息,说是在这块地上取土压根没有合法手续。一传十、十传百,村民们得知这一消息后“都恼了”。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去年11月10日、23日及今年的1月5日,村民们都自发组织起来,阻止工程队在这块地上开工取土。

  “你要说是国家建设,俺们肯定支持,但你不合法,你不能糟蹋粮田啊!”村民们表示,如果工程部门能够提供合法手续给村民们看,“俺们也明事理,不可能胡闹。”然而,村民们表示,至今他们都没有见到任何方面出示占用农田取土的手续。

  “俺们村支书就承包了这一段路的土方”,村民们说,由于部分村干部的介入,以每亩补偿13400元、工程完工后土地改作鱼塘归土地原有使用者为“诱饵”,私下与这些地的承包户达成了协议。许多村民眼见农田被毁越来越多,实在心疼,情急之下将情况反映给了有关部门。“上面派人来查了,把它停了,说是违法的”。村民们说,前两天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这个取土坑上的取土作业终于停了下来。

  临走,有村民悄悄告诉记者,除了纪荡村之外,平明镇还有好多个取土坑,都是设置在粮田上。

  B副镇长称有合法手续

  纪荡村的村民们说,机场公路建设方在平明镇设置了好几个取土坑,都是占用了农田而且都没有取得合法手续。据了解,投资9500万元、总长9.85公里的连云港机场路,属于该市的重点工程,据该市的媒体报道,此工程建设完工后“对于提升连云港乃至江苏省的交通形象,促进连云港乃至苏北经济快速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就是这样一个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工程,施工方面真的这样胆大妄为敢擅自违法毁坏农田吗?

  为了了解事实真相,记者找到了负责连云港机场路工程的JCL1标项目工程部。一位姓周的经理拿出施工图纸称,该工程取土坑在平明镇总共有7个,每个取土坑所占土地面积都在20亩左右,原先计划在纪荡村取土41338立方米,后来因为收到了该镇国土所的停工通知书,他们才停止取土作业。

  周经理告诉记者,包括纪荡村的这个取土坑在内,在平明镇设置的取土坑都得到了连云港市、东海县国土部门的批准,属于合法取土行为。记者问能否看一下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周经理表示,所有文件都在机场路建设指挥部,详情可以向他们了解。

  记者随后就此事前往平明镇镇政府,在镇党委办公室的联系下,分管这一块工作的徐副镇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徐副镇长说,机场公路是去年开春开工建设的,取土坑的划定是经过市县有关部门协调的,并且是严格按照机场公路指挥部规划的方案执行。

  记者问取土坑的规划和取土作业是否得到国土部门的批准,徐副镇长语气很是坚决,“没有国土部门的批准,一寸土地都不能动!”记者提出看一下国土部门对于这7个取土坑设置规划的批文,徐副镇长表示,“上面应该有文件的,我不知道放在哪。”记者请他联系保管档案的人员,以便调阅相关文件,徐副镇长称,自己接手目前这个职务不久,对相关情况并不了解。

  据了解,平明镇现有耕地面积16万亩,总人口7.1万,人均耕地面积不到2.3亩。机场公路JCL1标项目工程部周经理提供的“机场公路取土坑设计说明”显示,平明镇7个取土坑的面积加在一块超过140亩,按照当地农民介绍的亩产1200斤的平均数,这些被毁的农田一年就损失稻谷、小麦各168000斤。

  为此,记者问徐副镇长,“好端端的粮田,特别是高产粮田被毁变成了取土坑,作为一个副镇长您有何感想?”徐副镇长表示,“我也有点想不通,但没办法,我们是严格按照上面的指示执行的。”

  C国土部门叫停违法“食地”

  国土部门到底有没有批准在平明镇的农田里设置取土坑?下午4时许,根据周经理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机场路指挥部工程科的李顺利科长取得联系。李顺利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平明镇的7个取土坑虽然没有取得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但都跟“连云港市、东海县的国土部门打过招呼”,另外还有市县有关部门的批示文件。记者请李顺利将相关批示传真到本报,李顺利称自己正在外面开会不太方便。

  为彻底了解事实真相,下午4时30分,记者赶到东海县国土局。面对记者的问题,国土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机场公路工程在平明镇设置的取土坑,没有得到国土部门的批准。该局国土稽查部门在接到纪荡村村民的情况反映之后,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已向有关方面下达停止取土通知书,责令停止取土施工。

  D谁在为违法取土提供“保护伞”

  根据该负责人提供的一份“国土资源管理公文送达回证”,记者得悉,2月21日,东海县国土局经分管领导签发,向纪荡村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该负责人表示,包括纪荡村在内的7个取土坑,均属土地违法行为。

  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破坏耕地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记者通过法律界人士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应予立案。据了解,至今为止,除纪荡村取土坑已被国土部门勒令停止违法取土之外,其余6个取土坑仍在施工作业。面对一个“鱼米之乡”的大片农田被毁,留给人们的不仅是触目惊心的伤痛,同时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是什么驱使一些部门擅自违法取土,又是谁在为违法行为撑起“保护伞”?本报将对此继续予以关注。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8日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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