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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停车不当赔四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3:48 江南时报

  张华(化名)雨天驾驶摩托车送妻子上班,结果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拖拉机,致使坐在后面的妻子阿玉受伤瘫痪。张华认为是拖拉机停靠不当才致使事故发生,遂将拖拉机主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并要求赔偿各类损失共计63万元。

  去年下半年一天傍晚,吴江市震泽镇居民张华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送妻子阿玉上夜班。当天天降暴雨,能见度很低,张华居然在行驶途中一头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拖拉机。由

于冲击力过大,坐在后面的妻子阿玉当即被甩了出去,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经医院全力抢救,阿玉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已全身瘫痪,构成一级伤残。经法医鉴定,阿玉需要终生护理。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在这起事故中,张华负主要责任,拖拉机主李丁(化名)因停车不当也负有次要责任。

  经审理,吴江市法院认为,李丁在路边临时停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保险公司应在11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给原告。

  昨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判令保险公司赔偿阿玉11万元,李丁赔偿阿玉4.2万元。

  茅劲虎赵莉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8日第三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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