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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去歌厅明晨得早回 沪上KTV明起调整营业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4:00 东方网

  国家新修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进入倒计时,沪上一些KTV的营业时间已作相应调整。今晚想去唱歌的消费者,明天(3月1日)凌晨2时就得结束,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唱通宵了。

  撤消凌晨2时后的价目表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钱柜KTV黄浦店,店内日班负责人傅先生告诉记者,从3月1日起,钱柜黄浦店就会与全国所有的钱柜门店一样,按照新的条例调整营业时间。(也就是说,3月1日2时-8时钱柜将不再营业,以后每天都会这样。)据介绍,3月1日以后的每天凌晨1时左右,钱柜将不再接受预约,工作人员会向客人婉转作解释。钱柜卢湾店工作人员说,该店凌晨2时以后的价目表已经没有了。

  营业时间作了类似调整的还有好乐迪,据好乐迪预约中心工作人员郝小姐介绍,最近来电询问新条例情况的客人很多。如果有预约零点以后的客人,他们都会告知营业时间变动的情况,一般凌晨1时就不再接受预订。另外,好乐迪原本凌晨0时-6时的“零点包段活动”价格十分优惠,但是为了配合新条例的实施,这一活动从3月1日凌晨起也被正式取消。

   暂时还未引起价格变动

  沪上KTV营业时间的变动,暂时还没有引起营业时段价格的变动。钱柜黄浦、卢湾店的相关人士均表示,暂时还没有接到总公司有关价格调整的通知。好乐迪预约中心也表示,原先“零点包段活动”确实吸引了不少顾客,取消这一优惠活动可能会有一些影响。但是,目前还没有听说公司有提高20时至24时黄金时段价格用来弥补这部分缺失的想法。与好乐迪有所不同,据统领KTV预约中心总台的李先生介绍,他们平时凌晨2时以后的预约极少,因此新修订的条例对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一名刚刚走出钱柜的高三学生汤小姐告诉记者,这次娱乐场所营业时间的变动是在凌晨,对于还是学生的她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她觉得无所谓。不过也有消费者提出,是否可以考虑周一至周五实行凌晨2时至8时不营业,而周六、周日还是通宵营业呢,因为周末还是有一些人想彻底放松一下的。

   迪斯科舞厅将配安检设备

  根据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今后各地的营业性迪斯科舞厅也将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来往人员要先安检再蹦迪。在位于南京西路体育大厦二楼的体育俱乐部舞厅,记者注意到这里的营业时间一直都是9时至24时左右,入口处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据门口检票的工作人员介绍,通常来这里跳舞的以中老年人为主,他们也会严格把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在迪美广场的南梦宫电子游戏世界,记者看到在不少年轻人尽情游戏的时候,一名保安始终在四处巡逻。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这里被划分为游戏类的成人区与游艺类的儿童区。南梦宫10时-21时的营业时间与新修订得条例没有冲突。记者在现场看到了多个排烟口、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灯、和应急灯。据该店有关负责人介绍,店里原有和新进的机器,都需报区文化管理所,审批通过才能使用,因此都符合条例的规定。

  【新闻纵深】“娱乐场所”如何界定?

  在即将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对“娱乐场所”的界定比较原则,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正因为如此,当《条例》刚刚颁布时,社会各界就曾对该《条例》的适用管理对象产生了疑惑。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除了已经明确提出的“歌舞、游艺场所”外,类似酒吧、网吧、浴场等,同样具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是否属于“娱乐场所”的范围?它们是不是也应当自3月1日起,接受“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的宵禁规定?更特殊的情况是,在宾馆、饭店和度假村中,为消费者提供通宵的棋牌、歌舞、游乐服务已经成为行业惯例,这种需要另外收费的服务场所,有时干脆就是以独立的歌舞厅、游艺场形式,存在于宾馆、饭店和度假村内,像这样的混业经营的“店中店”,是不是也应当归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该条例的实施,将对上述行业现存的营业、服务模式,产生较大的影响。

  对类似的疑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曾对媒体表示:酒吧、网吧和沐浴中心,不属于娱乐场所的范畴。该官员的解释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所说的娱乐场所大致包括两类,一是以人际交谊为主的歌厅、舞厅、卡拉OK场所等,二是指依靠游艺器械的经营场所,如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所以,一些以“主营项目的配套服务”形式存在的场所,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不属于《条例》的管理范畴。该官员同时提出,虽然未被纳入新条例的管理范畴,但酒吧、网吧和沐浴中心等场所,应当接受已有的其他相关法规的约束,比如《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网吧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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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地方性法规已作明确界定

  作为上海文化领域的行政管理机构,昨天,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代表就新条例在上海的实施前景,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局新闻发言人助理徐建康称,上海于1995年就制定了涉及娱乐场所管理的地方法规,目前,《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已经经过四次修订,其中大部分规定都符合国家条例的原则,有些细则更加具体。比如,上海的地方法规中已经明确了: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戏机房、游艺机房、台球室属于娱乐场所,开办文化娱乐场所、从事文化娱乐(经纪)行为的,需要申领《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演出许可证》等……徐建康表示,由于在文化娱乐领域的立法起步较早,因此上海3月1日按新条例实施行业管理应当会非常顺利。而按照惯例,每当国家有新条例颁布后,有关部委会随后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所以,上海在主动消化、理解新条例的原则同时,也在等待文化部的细则出台,以便比照现有的地方法规,对是否要进行《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第五次修订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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