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电须“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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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4:4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学桦实习生刘璐)从3月1日起,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都将有自己的“身份证”,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必须贴上“旧货”标签,标明使用年限后才能销售。 由商务部审核通过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行业标准,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标准,所有二手家电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对已过使用年限的废家电强制报废。旧家电销售前必须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的“旧货” 标签,并注明家电的使用年限。未经相关部门鉴定检测或未粘贴有关标志的二手家电,将不准在市场上流通。②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