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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义务教育 农村娃上学不用掏钱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7: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今春的这个新学期,对我省农牧区的孩子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农村孩子们将在这个季节,感受来自党中央和国务院阳光般的温暖……

  【链接一】

  我省推进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⒈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⒉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⒊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⒋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链接二】 分阶段目标

  这项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

  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现场新闻】

  为确保今年春季开学前将这项惠泽百姓的改革政策落实到位,2月27日,省教育厅组成8个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州、地、市、县,对今年实施新机制地区落实情况作全面督查。

  本报记者深入到我省部分基层学校调查采访。

  大通:率先实现“三免一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为深化义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成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县长洪涛担任组长。据了解,为规范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县政府出台了地方配套文件《大通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教育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大通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筹建会计核算中心,开设了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专户,全面负责核算全县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

  据大通县教育局副局长陈东红介绍,今年,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对县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春季免费提供了58958名中小学生的教科书,并拨付免杂费生均公用经费及贫困生活补助费472.3万元。尤其是县级财政在财力紧缺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教育经费,免除了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未免学生的教科书款、杂费和全县中小学生的作业本、住宿费共计一百四十多万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免一补”。

  互助:经费全部到位

  2月27日,互助土族自治县的中小学生迎来了新学期。据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王生亭介绍,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补充公用经费117.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杂费资金除县城学校的985名非贫困生外,所有小学、初中学生全部免除杂费,资金总量为204.5万元。分别有669名和10127名小学、初中寄宿制贫困生享受助学金,分别有20635名和7350名小学、初中非寄宿制贫困生享受学习补助,资金总量为193.6万元。

  校长喜上眉梢

  互助土族自治县东和乡是省定贫困乡。东和中学目前有1173名在校生,80%是贫困生。

  “作为一个农村中学的校长,最烦心的事就是遭遇两难的处境。每学期开学,如果收了学杂费,很多贫困家庭的孩子就会辍学;如果减免了学杂费,学校又入不敷出,一些正常支出都没办法解决。”东和中学校长李永昶对记者说,“现在,我们校长的烦恼没有了,因为我省从今年春季起,提高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学校每学期给每名学生发补助。听到这个消息,让很多农村校长喜上眉梢。”

  孩子们笑了

  就读于互助土族自治县东和中学初一年级的郑海燕,是寄宿学生,她家住在黑庄村。她说,来学校读书,往返于学校和家就靠两条腿。因为吃住都在学校,以前,新学期报名,爸爸和妈妈除了要背米、面、油以外,还要背160多斤的洋芋,送她和哥哥上学。今年报名,学校给寄宿生每学期补助了150元,吃饭问题解决了,所以,他们不用背着洋芋来上学了。

  “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生活费”,这对于那些农村牧区已经辍学在家的孩子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陈东红深有感触地说:“县教育局明确要求各个学校,不仅要巩固学校的现有生源,而且要想办法动员辍学的孩子,让他们重返校园。”

  惠民政策暖人心

  互助土族自治县东和乡的袁家庄地处脑山,人多地少一直制约着全村的发展。

  村民袁有恩一家有四口人,两个孩子一个上中学,一个上小学,只靠两亩地维持生计。为了供孩子上学,袁有恩每年都要外出打工,挣得好,一年也只有1000多元收入,生活非常拮据。这些天,袁有恩和许多农民一样,高兴得合不拢嘴,他们说,国家免了农业税,又免了孩子的学费,党的政策实话好。

  【专家解读】

  (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处长李鸿昌)中央和国务院这几年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每年都有不同的政策,2004年,中央决定新增的教育经费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去年又提出“两免一补”政策,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给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费;今年,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又做了大的改革,总体上说,是“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

  实施的地区主要是所有的县和县以下的乡镇和村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实施的地区:西宁市市区、德令哈市、格尔木市的市区。由于我省制定的一费制标准不同,减免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青海省将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暂行办法,以保证全省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省政府出台的“两免一补”包括:减免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教科书费、杂费;对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生生活费用和非寄宿制学生学习费用给予补助。可享受“两免一补”的农牧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是:依照省扶贫标准确定的绝对贫困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及因突出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

  上述学生除免除其教科书费和杂费外,规定享受补助额为:青南牧区的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牧区寄宿制学校按照贫困生每生每年300元、非贫困生每生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时间每年度按10个月计算;非寄宿制贫困学生按照初中生每生每年3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政策背景】

  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为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记者 何箭 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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