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出台继续清理积案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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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06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张璐胡杰)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顺延至今年6月底的通知精神,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已制定出了继续集中清积的实施方案,提出再执结积案2万件,重点清理5类案件。 这次继续清理积案的整体目标是:现存执行积案中凡有履行能力和部分履行能力的案件要依法全部执结,确保执结案件总数在前段已执结2.8万余件的基础上再增加2万件。其 中各中级法院再执结40件以上,各基层法院再执结160件以上(案源不足的法院应逐级写出书面报告,以便实行案源统一调剂);已中止和暂缓执行的案件要进一步全面复查,凡已恢复履行能力以及已消除暂缓执行因素的案件,要依法全部执结;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非法干扰以及法院内部消极执行久执无果的案件,辖区法院在限期内未能执结的,要采取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等措施,依法全部执结。本次清理的重点是5类案件:积案中有履行能力和部分履行能力超过执行期限一年以上未得到执行的案件;已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案件中依法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涉银行、信用社的金融债权案件;涉建设领域中拖欠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委托外地法院执行和接受委托没有执行的案件。 据了解,截至1月25日,全省法院共执结和部分执行积案47719件(其中执结28969件,部分执行18750件),占62913件执行积案总数的75.85%,执行到位资金总额29.8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