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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送”更要“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06 红网-湖南日报

  李立川

  本报近日连续推出的全省各地搞活农村文化生活的报道,以大量事实揭示出一个道理:在新农村文化建设问题上,要“送”,更要“种”。

  这些年来,党和政府积极组织“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送有线电视下乡”等活动

,为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实践也告诉我们,在“送”的基础上,更应当注重“种”。其支撑点有二:一是广大农民的生活正在“蒸蒸日上”,他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也相应地“水涨船高”。以往那种由政府主导的“送”,因其多方面的局限,已经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农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二是人们已越来越敏锐地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文化作为精神层面的东西,存在着当然的差异性,单一的“送”,难以普遍接受、难以生根开花,无法取代农民群众对文化的自我创造。植根于农村沃土的本土文艺、特色文化,确实是最能表达农民内心情感诉求的载体,生命力也因此会更加旺盛。

  要“送”更要“种”,道理也许不复杂,但做起来却并非易事。首要的问题是“种子”,种子是种植成败的首要因素。一方面,作为掌握优势文化资源和最新信息的文化部门,在“选种”上责无旁贷。把已经在城市里取得成功的文化形式复制到农村,当然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看到,农村原本就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宝藏。那些因为种种原因暂时蛰伏的农村特有的传统文化形式,一经挖掘,往往能绽放出璀璨的光芒。“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的动人场景,其实正是农民内心的热望。而这恰是单纯的“送”所无法满足的。

  文化的种子种下以后,更重要的是扶持。我们所说的扶持,意指政府在资金上的支持、政策上的倾斜和人才上的培养。广大农村虽不缺少文艺火种,却因为资金不足、设施陈旧、平台单一,又长期处于无组织的松散状态,自然谈不上什么挖掘与发扬。加之大量的青壮年常年外出务工,引发出文艺“空巢”现象,致使窘境“雪上加霜”。作为政府,如能及时介入,既“送”更“种”,在资金支持、政策倾斜和人才培养上发挥特有的组织、协调功能,则完全有可能催发出“星火燎原”的喜人态势。

  要“送”更要“种”,还有着进一步的含义。当文化在农村开花结果后,是否只局限于自娱自乐、自产自销呢?事实证明,脱胎于农村本土的文艺形式,尽管“乡味浓郁”,却因其去尽铅华的原汁原味,往往能跨越地域、走出农村、进入城市,甚至飘洋过海,成长为一张张众人关注的“名片”,逐步成为当地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这就意味着,作为政府,还应当在农村文化的壮大和反哺上多做文章。

  把握既有的,挖掘可能的,以“送”更以“种”的姿态倾情于农村文化建设,收获的必将是持久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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