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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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06 红网-湖南日报 |
记者:国家公务员法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请问,与原有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这次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在哪些方面有新的发展与突破? 苏仁华:公务员法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坚持与时俱进,在制度和机制层面都有新的发展和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公务员范围,提出了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 资福利三条界定标准。二是完善了职位分类制度,建立了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同时,确立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对级别的内涵、作用,级别确定与晋升的依据,职务与级别对应的原则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完善了考试录用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资格条件,明确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限制性规定,明确规定了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组织权限和法律责任。四是吸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如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制度,党政领导职务公开选拔制度,晋升领导职务任前公示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培训登记管理制度等。五是建立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同时,还规定了“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调查制度”,使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六是建立了职位聘任制度,对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以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七是协调了公务员法与其他法的关系,保持了法律的统一和法律之间的和谐。八是完善了指导思想和原则。强调公务员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规定了公务员管理、任用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包括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等。记者:我省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现状怎样? 苏仁华: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以来,我省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了群众公认。一是坚持凡进必考,录用制度基本确立。1995年以来,共计1.2万多个职位补充人员,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群众评价是“卷子代替了条子,考官代替了跑官”。二是推行了竞争上岗。上轮机构改革人员定岗过程中,我省机关处以下职位普遍采用竞争方式确定人选,省直70%、市县乡65%的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三是严格考核管理,新陈代谢机制初步建立。实行年度考核和辞职辞退制度,在待遇能高能低、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方面取得了进展。全省先后有2500多人因考核不称职受到处理,其中300余人被辞退。四是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形成了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出国出境培训、对口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1996年起开展的“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树立了党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记者: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苏仁华:为保证《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省里成立了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已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学习培训。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各级机构、编制、人员底数,针对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研究提出了解决的建议、方案。三是对现有干部人事管理法规文件进行了清理,凡与公务员法不一致的,分别修改、完善或废除。四是下发了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对实施公务员制度单位和参照管理单位机构升格、增加编制、职数和人员等事项,实行了冻结管理。 今年是公务员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要按中央统一部署,完成有关入轨运行工作。一是本着先易后难、自上而下、分步推进、稳慎处理的原则,在先行试点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二是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内合理设置职位,确定职务和级别;加强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与管理,规范非领导职务设置比例与名称。三是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