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补偿3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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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14 潇湘晨报 |
本报讯因邮寄的特快专递信件未及时送到收信人手中,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刘江国与刘小舟将长沙市邮政局、湘西自治州邮政局、湖南省邮政局告上了法庭。经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近日达成协议,刘江国、刘小舟获赔315元。 去年6月10日,刘江国与刘小舟从长沙以特快专递向湘西古丈县罗依溪镇坳家村的瞿永权发出律师函一封,至6月17日中午此信才送到。该特快专递连同寄出日共计8天之久。原 告认为,邮局在服务项目中存在诸多问题,损害了自己作为顾客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予以赔偿(详见本报去年12月6日报道)。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湘西自治州邮政局补偿刘江国、刘小舟315元,并将对相关责任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湘西自治州邮政局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改进特快专递及相关服务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记者 陈 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