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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8:20 法制日报

  本报讯江俊涛 记者郭宏鹏 今后,凡是涉及如修路等重大村务以及和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举行听证。据悉,厦门市从2005年开始试点村务决策听证制度,今年将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

  据了解,2005年,厦门市在同安区开展村务决策听证试点,在8个镇(街)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地域等不同情况,按好、中、差不同类型,确定24个村作为试点村,

试点效果很好。

  据介绍,村务民主听证会听证代表一般不少于20人,村两委干部一般不列入听证成员。听证代表不是固定的,每次听证会都必须重新确定,还要允许旁听。听证对象的确定还应该有灵活性,也可以搞些小型分散的听证会。但民主听证会不像村民代表大会那样具有决策权,不能替代村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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