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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两元 判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23 南方新闻网

  抢劫两元判刑三年

  19名“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在火车站广场接受公开宣判

  本报讯(记者叶子通讯员越宣)抢劫两元现金,获判3年刑。昨日,越秀区在流花火车站西广场召开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宣判大会,对19名涉嫌抢劫、盗窃、绑架等违

法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据悉,这是继日前广东严打“双抢”犯罪意见出台后,首批被量刑定罪并执行公开宣判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

  据悉,此次宣判的犯罪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犯罪数额不大,多数在一两百元之间,但社会影响却极为恶劣。严打“双抢”意见出台前,越秀区区委、区政府已对双抢、轻微犯罪等案件所占比例、对群众的危害等进行了广泛调研,希望通过“重典治乱”震慑犯罪分子。

  针对“两抢”及其他多发案件,越秀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昨天表示,将成立维稳、打双抢、社区民警、巡逻警察、刑事警察五支专业队伍维护全区的治安稳定工作,重点整治“双抢”。据悉,目前该区已经出动一批精干警力防打“两抢”。

  去年以来,越秀区提出“大流花”概念,将矿泉、登峰两条街纳入流花地区治安整治工作范围。2005年流花地区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1%,其中“双抢”案件同比下降38%,盗窃案件同比下降46%,诈骗案件同比下降45%,立刑事案数是近年来最少的一年,案件下降幅度也是近年来最大的。

  越秀区公安分局探索出一条利用治安传唤手段治理轻微违法分子的措施,对长期滞留在火车站地区有作案嫌疑的人员、从事炒卖票据等活动的轻微违法人员实施治安传唤,以此净化站场治安秩序,减少治安隐患。2005年在流花地区共治安传唤18000多人次。

  案例分析

  飞车抢夺被判三年

  案情:今年1月,易某与同伙驾驶摩托车,在小北路某公交车站乘朴某不备,抢走其手中的一个挂包,里面只有现金两元。但警察到场后从易某身上搜出菜刀一把。经审理,越秀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点评:广东省今年1月8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犯罪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在国家法律、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扩充了飞车抢夺以抢劫罪论处的7种特定情形。其中规定,携带凶器驾驶车辆抢夺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强拉硬扯被判四年

  案情:去年11月,朱某与同伙驾驶摩托车在环市西路作案,受害人李某紧抓住包不放,被在地上拖了近10米,头部被撞昏迷过去。朱某弃车逃跑,被群众抓获。越秀区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去年6月8日颁布的《关于抢劫、抢夺形式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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