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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名声”的善举也值得喝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孙化民

  曾为白血病患儿捐献骨髓,如今却身患白血病的沈阳市模范出租车司机薛振东一直以“平凡人”这个名字匿名帮助别人,他患病的消息传出后,熟知他的人行动起来,联合起来帮助他。然而,在社会踊跃为其捐款过程中,有种现象引起记者注意。“我想给薛振东捐款,请你们记者来采访,既表达了我的爱心,又宣传了我的企业。”沈阳的一家企业老板给

记者打来电话。“这不是爱心,而是捞名声”,一些人对此发出这样的评论。

  表达了我的爱心,又宣传了我的企业———这位老板的“爱心”真的如此面目可憎?“捞名声”的善举就不是善举吗?在一些人的传统观念中,“义”“利”仿佛不可兼得,爱心是不可能用其他的物质手段来衡量的,更不能奢求回报。从这个角度说,为了“捞名声”的善举,仿佛不是真善举。

  其实,“利”和“义”并非矛盾,完全可以兼顾起来。即使有如孔子反对“言利”,但他反对的也只是“不义之利”。“义然后取”,只要合于义,君子也可求取私利。例如,以前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就曾引发过道德需不需要奖励的争论,现在几乎没有人会认为这种奖励不妥,因为大多数人不再用道德圣人的标准去要求普通人,而是用务实的精神,重新厘定现代人的道德基准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一个经常被引用的数字是,中国慈善机构获得的捐助总额,仅相当于2004年GDP的0.05%,而美国这一比例为2.2%,是中国的40多倍。许多媒体分析我国慈善事业的尴尬现状时指出,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为了鼓励慈善事业,多采取一些让慈善主角名利双得的做法,进而张扬有目的的慈善行为。而我国,恰恰缺乏这一点,慈善者得不到相应的“名利”,无疑也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的一个瓶颈。

  外国富豪在慈善事业上一掷千金,中国慈善家却屈指可数,很大程度不是因为中国人缺乏爱心。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行善者得到他所要的“名利”,必然会激发更多的人行善,而最终受益的,除了那些“受助者”,还有整个社会,这种多赢不正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吗?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位老板的要求,不仅不应得到舆论的批判,而是应得到社会的褒扬,“捞名声”的善举没有什么不妥的,与“润物细无声”的善举一样值得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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