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人大代表不能自以为是选择“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46 南方网
  燕赵都市报网络版 晏扬

  “禁改限叫得最响的理由是民意,请问是多少人的民意?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现代意识的人,都反对禁改限。最重要的是这种民意合不合理,如是不合理,即使在人数上占多数,也不应该采纳。禁改限不是什么尊重民意,而是历史的倒退。”广东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梁卫东等7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提出在全国“禁放”形势动摇之际,广东当坚持高举“禁炮”大旗,不能迁就不科学的“民意”。(《南方都市报》2月27日)

  众所周知,烟花爆竹的“禁”与“不禁”是一个两难选择,“禁”的理由堂堂正正,“不禁”(“开禁”)的理由也充分无比。率先举起“禁炮”大旗的广东省是否“禁改限”,那都是广东人的事儿。可是梁卫东等7名代表有关“民意”的一番言论(姑且称之为“民意论”),却让人有话要说。

  民意,就是民众的意愿。准确地说,民意就是指大多数老百姓的意见。少数民众的意见可能是不合理的,不足以代表民意;但是大多数老百姓的意见,因为其本身就是“民意”,所以便无所谓合理不合理。换言之,但凡民意,但凡大多数民众的意愿,就都是合理的———这是因为,判断某种意愿合理与否,不是由上帝说了算;也不是由皇帝说了算;当然更不能由少数精英分子说了算,或者由几个人大代表说了算。那么由谁说了算?还是应该由老百姓说了算,老百姓的意见才是终极的判断标准。让老百姓来断定自己的意愿是否合理,其结果当然都是合理的,没有不合理的。

  因此,所谓“最重要的是这种民意合不合理,如是不合理,即使在人数上占多数,也不应该采纳”,这种说法存在着严重的逻辑上的悖谬。难道民众的意愿合理与否,应该由政府官员或人大代表说了算吗?倘若“民意”(大多数民众的意愿)还要分成合理的、不合理的,那么所谓尊重民意,就会变成尊重与政府官员或人大代表的意见不谋而合的民意,而对于那些与政府官员或人大代表意见不一致的民意,即使是大多数民众的意愿,也会被斥为“不合理的民意”而打入另册———这哪里是什么尊重民意,不过是尊重政府官员、人大代表的意愿罢了!不过是拿民意当幌子罢了!

  值得注意的是,梁卫东等7名代表认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现代意识的人,都反对禁改限”。我想问的是,其一,梁卫东等7名代表是否作过全面细致的调查,从而得出这个结论;其二,什么样的人是“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现代意识的人”,梁卫东等7名代表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以我的揣度,梁卫东等7名代表的意思大概是说,在是否“禁改限”这个问题上,其实那些有头有脸的上等人是反对的,赞成“禁改限”的只是那些没文化的下里巴人,虽然这些人占了大多数,但他们的意愿显然没有那些上等人的意愿重要。行文至此,我已不想多说,我们的一些人大代表,其思想意识荒谬到如此程度,夫复何言?!

  人大代表,代表老百姓参政议政。在人代会上,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上传民意,把大多数老百姓的意愿表达出来,而不应反其道而行之,在人代会上对大多数老百姓的意愿横加指责。“禁改限”是否是历史的倒退,是由大多数老百姓说了算的,而不是由几个人大代表就能说了算的;广东省是否“禁改限”,多做一些调查,看看大多数老百姓怎么说,事情也许就不难抉择。关键是,我们是否能真正尊重民意、顺从民意,将老百姓的意愿看得高于一切。(编辑:付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